第311章
原来是一个皮手套。
没一会的功夫,郑鹏感到眼前一花,一只大鸟一下了落在白雀奴那只戴着皮手套、高举的左手上,白雀奴嘴里发出一声哨响,右手很自然在腰间的袋子拿出一块不知什么东西轻轻一抛,金鹫脖子一伸,闪电般叼住,一仰脖子,一下子就咽了下去。
白雀奴看到金鹫吃完,左手轻轻一放,把金鹫放在左肩的木条上。
长长的皮手套还有肩上的木条,其实就是驯金鹫所用的辅具。
这时郑鹏才看清白雀奴肩上那只金鹫,忍不住感叹道:“好一只金鹫。”
白雀奴驯养的这只金鹫,毛呈黑灰色,毛色很油亮,后头至后颈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羽基暗赤褐色,羽端金黄色,具黑褐色羽干纹,胸、腹亦为黑褐色,羽轴纹较淡,覆腿羽、尾下覆羽和翅下覆羽及腋羽均为暗褐色,覆腿羽具赤色纵纹。
最显眼是它的脑袋上一小撮白色的毛,这是白雀奴名字的由来。
兰朵把这只金鹫称为小白,名字听起来有点萌,可给郑鹏的感觉,不是“萌”,而是“猛”。
成年的金鹫,全长76--102厘米,翼展达2.3米,体重2--6.5千克,可眼前这只金鹫,郑鹏目测体长超过130厘米,翼展超过三米,刚飞下来停在白雀奴的手上时,白雀奴的手明显晃了一下,明显重量不轻,脚上的利爪,粗壮锋利,特别是金鹫的眼睛,看起起光彩有神,显得很有精神。
第269章.269 突如其来的变故
“有趣,这金鹫怎么养的?”郑鹏一边说,一边伸手想摸一下金鹫的脑袋。
手伸伸到一半,“啪”的一声脆响,被兰朵一手拍落:“不想手被啄一个血洞,最好别碰他,小白只认白雀奴一个。”
郑鹏看看金鹫锋利的嘴钩和利爪,决定放弃摸它的想法。
库罗在一旁解释道:“金鹫可是宝贝,怕有人对它不利,从小就训练它防备陌生人,不吃陌生人的投食,要知道像金鹫这类猛禽,很难捕捉,就是捕捉后,能不能顺利驯化也是一个问题,就是雀奴一族,能拿得出的禽类,也就二三只。”
说是一族,其实就是世代以驯鸟为生的一家人,一代代传下来。
郭子仪上下打量了一下金鹫,饶有兴趣地说:“在河北道,听说有人善养海冬青,没想到西域也有人擅长此道,对了,能展示一下吗?”
郑鹏也来了兴趣,开口道:“对啊,是马是驴子,溜一溜就知道了。”
兰朵直接无视郑鹏的声音,转头对郭子仪:“你想怎么展示?”
“要不,放只兔子,看金鹫能不能抓回来。”郭子仪提议道。
“太简单了,我的小白又不是猎狗。”兰朵有些无奈地说。
郑鹏开口道:“对,这可是金鹫,又不是猎狗,大哥你的主意太差了。”
“那你有什么好的提议?”郭子仪反问道。
“郡主这么有心给我们送过年的礼物,给郡主接风洗尘很应该,不如就金鹫抓点野兽来,现在什么都不缺,要是能弄点狼肉,那就太好了。”郑鹏在一旁说道。
鹰类能捕获猎物,那是它的本能,没什么值得夸耀,要是想什么就让它去抓什么,不仅能看它的抓捕能力,还能看它的灵性。
兰朵倒也爽快,闻言也没讨价还价,转身对白雀奴说了几句,很快,白雀奴对金鹫又是摸头又是吹口哨,然后一声口哨,绰号为小白的金鹫振翼一飞,很快消失在众人的视线内。
听说金鹫去抓狼后,虎头队的人纷纷站到营地,一个个翘首以望,就看传说中的金鹫是不是真的那么神,有些将士还打起赌来了。
外面有点冷,郑鹏把兰朵先邀请进营房,让她坐着等。
“郡主,你的小白,真的这么厉害?”安顿后,郑鹏忍不住地问道。
兰朵一边喝茶,一边从容地说:“郑监军要是不信,可以打个赌啊。”
“好啊,赌什么?”
“输的人,就背着一只羊围着营地跑一圈。”
钱财两人都不看重,还不如找点乐点。
“成交!”
郑鹏一口答应,最近正有点无聊,有人陪自己玩玩也不错,赢了就当看好戏,输了就当锻炼身体,怎么也不吃亏。
库罗和郭子仪听到,两人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就装着没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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