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我关进牢房!我不是坏人!我已经二十四了,二十四年间,我一直孝顺父母、服侍父母,我有什么错?从小到大,我都没有被人指指点点非议过。水野是个优秀的青年,将来一定会成长为一个了不起的人,我知道的,我不想让他因为我而蒙羞。他和朋友约好了,要去海边玩,我只想为他准备些普通人应当备好的物品,这也有错吗?我是个傻瓜,虽然是傻但我也想尽量为水野做好出游的准备。他出身良好,他和其他人不一样。我怎么都可以,只要他能够在社会上出人头地,我都无所谓了,我有我自己的生计,但是千万不要把我关进牢房!我长到二十四岁,从来没有做过一件坏事,我还一直在精心照顾贫弱的父母啊,不行,不行,决不能把我关进牢房!我二十四年来这么努力、这么坚持,就因为这一晚的一念之差,动了不该动的手指——就因为这一点事情,就要毁掉我二十四年,不,毁掉我的一生,这不公平,不能这样啊!我想不明白,这辈子中就这么一次,莫名其妙地右手就这么动了一下,难道就能当成我手脚不干净的证据吗?这太过分了,太说不过去了呀!不就这么偶尔一次、这么一丁点的事吗?我还年轻,今后人生的路还长,我仍会像之前一样,再贫困、艰辛也不放弃生活,我就知道这一点,我一点也不会变,我还是昨天的咲子。一件游泳裤,对大丸来说能带来多少损失呢?有的人巧取豪夺别人一两千元的,不,甚至搞得别人家破人亡,不照样被大家所称赞吗?牢房到底为谁而存在?被关进牢里的尽是穷人,那些人绝对不会做出欺诈别人的事来,他们都是天性正直的弱者,因为不懂得狡猾奸诈,不会对别人巧取豪夺来让自己过上好日子,所以被生活所迫,终于做出那种荒唐的事来,仅仅抢了两三元钱就不得不在牢房里被关上五年十年……啊啊,真是滑稽,太滑稽了,为什么竟会有这种可笑至极的事情!”
我一定是疯了吧?没错,一定是疯了。警察脸色苍白,盯着我看了好一阵子。忽地,我竟然对这名警察莫名地产生了好感。我一边哭泣,一边勉强挤出一丝微笑。我似乎被当成精神病患者了。警察小心翼翼地把我带到警察署,当晚我在拘留室过了一夜。第二天清早,父亲来接我,我被允许回家了。回家的路上,父亲只问了我一句:你没有挨打吧?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提。
那天,我读到晚报,一下子脸红到了耳根子:我的事情上报了!标题是——“偷窃居然还有三分理 左翼少女美词丽句滔滔不绝”。奇耻大辱还不止于此:住在附近的人络绎不绝地在我家门口晃**,起初我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待看到他们全都探头探脑地朝我觑望,我才恍然大悟,情不自禁浑身直打寒颤。我渐渐清晰地意识到,我当时那个微不足道的举动却酿成了多么大的事件啊。假如当时家里藏有毒药的话,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吞下去,或者屋后有片竹林的话,我一定会毅然地走入竹林自缢的。有两三天,家里都闭门歇业。
后来,我接到了水野寄给我的信。
在这个世界上,我是最信任咲子的人了,然而,咲子你在教养方面还是很欠缺呀,你是一个正直的女性,但置身你所处的环境当中,在有些事情上你错了,我曾努力帮你改正这些问题,不过有的问题却是致命的原则性问题。人,缺乏学识是不行的。前几天,我和朋友一道去海边游泳,在海边,我们就人必须要有进取心这个话题展开了长时间的议论。我们终将成为了不起的社会精英,咲子你今后也应当谨言慎行,偿负自己所犯下的罪过,哪怕万分之一,并向社会诚挚道歉,那么全社会的人只会憎恨这种罪过但决不会憎恨你这个人。水野三郎。
(阅后请务必烧毁,连同信封一起烧掉,切切!)
这便是信的全文。我居然忘记了水野原本就是有钱人家的子弟这个事实。
如坐针毡的日子一天天逝去,天气渐渐凉了下来。今天晚上,父亲说,屋子里的灯光太暗,让人情绪低落,这样子不行,于是将六席房间里的灯泡换成了五十烛光[20]的亮晃晃的灯泡。我们三人围坐在亮晃晃的灯下吃晚餐。母亲一个劲地嚷嚷:“啊呦,太刺眼了!太刺眼了!”她举起捏着筷子的手遮在额头上,兴奋得不得了,我则给父亲斟上酒。我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我们一家的幸福,归根结底就像这屋里换个灯泡一样微不足道,尽管如此,我并不觉得凄凉,相反,我心头涌起了一股平静的欢愉,感觉我们一家人这样坐在节俭的灯下,宛如一台美仑美奂的走马灯,呵呵,别人想窥探觑视就让他们窥探觑视好了,我们父女、母女过得很幸福呢。我很想将这份欢愉也告诉院子里鸣叫着的秋虫们。
[18]单衣:指和服单衣,一种没有里子的单层和服,适合夏天至初秋季节穿。
[19]梳头铺:专门为人梳理头发的店铺,日本为男性梳头始于安土桃山时代(1573—1603),为女性梳头始于宽政年间(1789—1801)。
[20]烛光:旧时的发光强度单位,1948年第九届国际计量大会上决定采用新的发光强度基准并定名为坎德拉,后来又对坎德拉作了更加严密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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