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去看看,”巴加内尔大声说,“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说不定又能看到回旋镖大展身手了。”
“您怎么看,艾尔通?”
“用不了多长时间,爵士。”艾尔通回答。
土著人果然片刻都不耽误,立刻准备就绪。打鹤驼对他们来说可是非常喜庆的事情。一只鹤驼够整个部落享用好几天的。所以他们总是全力以赴,一定要捕捉到这种大猎物。可是没有猎枪,也没有猎犬,要如何捕捉这种如此敏捷的动物呢?这是巴加内尔最关心的部分。
这种无冠鹤驼被当地人称为“木佬克”,在澳洲平原上已经日渐稀少。这种大鸟高约两英尺半,白色的身体让人想到火鸡;头上长有一角质硬甲;浅棕色的眼睛,黑色的喙,呈钩状;趾尖带有利爪,强健有力;翅膀只剩两根发育不全的残肢,无法飞翔;它的羽毛,甚至有点像野兽的皮毛,在颈部和胸部颜色较深。尽管这种大鸟不能飞,但它跑动速度极快,快过骏马。所以对它们只能智取。
这时,只听到刚才前来报告的土著人一声呼喊,十几个土著人就像冲锋队似的散开。这是一片漂亮的平原,靛蓝色的花朵装点着土壤。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待在一丛含羞草边上观看这一激动人心的场面。
见到土著人靠近,几只鹤驼立刻站起来落荒而逃,跑出有一英里远后又躲藏了起来。那个猎人发现了它们的藏身之处,立即做了个手势,让同伴们待在原地别动。同伴们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那个猎人自己则从随身带着的网兜里取出两张缝制得极为精妙的鹤驼皮,披在自己身上。他伸出右臂,举过头顶,模仿鹤驼觅食的样子。
他边模仿着边靠近那群鹤驼,有时候他还要停下来,装模作样地在那儿啄食谷粒;有时候他又扬起一团沙,把自己笼罩在一团尘埃之中。他的动作与鹤驼如出一辙。他还发出和鹤驼几乎一模一样的叫声。这一招奏效了。很快,猎人被一群鹤驼肆无忌惮地围住了。猎人瞄准时机,迅速抡起大木槌,击倒了六只鹤驼中的五只。
猎人成功了,打猎也结束了。
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看完后便向土著人告辞了。土著人似乎对这场分别并没有什么不舍。可能捕猎的成功使他们忘了当时饥渴难耐的感觉。他们甚至都好像忘了曾经吃了人家的食物,毕竟对于野蛮人来说,身体上的满足应该远比心灵上的满足来得强烈。
不管怎么说,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的机智和灵敏还是让人不得不佩服。
[1]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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