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对狄仁杰寄予了如此高的期望,其非常努力,没有辜负唐高宗,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因为侍御史主要负责审理官员的案件,所以狄仁杰在任期间上奏章弹劾了两位唐高宗的宠臣和权臣,这可需要极大的勇气。在他弹劾期间,唐高宗还替他的宠臣求情,但狄仁杰并不买账,最终还是将宠臣拉下马。朝廷无不为这件事肃然起敬,可以说,一个从六品的官员,生生为大唐的官场整了一回风。当然,这也得益于唐高宗对他的这一行为是持支持和宽容态度的。
狄仁杰在影视剧中的背景都是武则天在位期间,在历史上,狄仁杰也确实在武则天在位期间任职,并且由于平叛契丹叛乱有功,还获赐紫袍、龟带,并且武则天还在紫袍上题了12个金字,表彰狄仁杰的忠诚。几年以后,狄仁杰随武则天巡幸三阳宫,文武百官皆同前往,但只有他被赐予宅邸,可见他在当时获得的恩宠没有人可以相比。就连狄仁杰死后,武则天都为他举行哀悼,废朝三日,还给他起了谥号,追赠他为文昌右相。
所以说,狄仁杰不仅是断案高手,也是铁面无私的正义之士。
5.唐朝的忌讳
一提到忌讳,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存在的,其中有精华也有糟粕,精华是值得学习的,而糟粕是需要改进甚至丢弃的,应当区别对待。唐代的忌讳也是一样,呈现出丰富复杂的情况。
唐代的忌讳从不同方面来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们生活习惯中的忌讳,另一种是文化交往即每个民族礼仪中语言文字方面的忌讳。
先来说一说生活习惯上的忌讳。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忌讳是许多方面的。在婚姻方面,中国从周代便有相同姓氏不通婚的规定。《礼记》中曾写道:“结婚娶妻是不可以娶相同姓氏的人的,娶妻应以厚礼来聘。如果纳妾,不知他的姓氏,则需要同卦来算一下卜。”这反映了古人禁止同姓人通婚的观念,实际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的婚姻实践总结出来的。用现代的观点来看,即是禁止近亲结婚,这对于子孙后代的健康是有很大好处的。在唐代也有法律进行约束,条例中有写到同姓相互结婚,即犯诛杀的罪过,同时认为在五服之内的同姓通婚,简直就像禽兽一样,应当判死罪。
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年)时,出现过一个涉及近亲结婚的实际法律问题,曾引起朝廷有关方面的一番争论。郑州人郑宣道娶了少府监主簿李玄乂的妹妹为妻,但是这个人又是郑宣道的堂姨。李玄乂刚开始未考虑这个关系便答应了,后来觉得于礼不合,便请求解除婚约,但郑宣道不同意,官司打到尚书省。尚书省有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便判郑宣道成婚。但是御史大夫李乾祐把这件事上奏皇帝说:“有的堂姑堂姨是一个家族的,虽然他们分开了但还是同一家族的,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动物都知道自己的母亲,怎么可以让自己母亲的妹妹嫁给自己当妻子?”经过一番讨论,皇帝下圣旨采纳了他的建议: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姨、堂姨母,和姑舅家的姊妹,堂外甥不能进行联姻。可见只要有血缘关系,就禁止通婚。这无疑是正确的。
婚姻之外,在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忌讳。比如躺着吃饭、没事叹息、睡觉像尸体、在碗中插筷子、以父母发誓的都是不吉利的。还有关于失态不文明的:穿着衩衣出门迎客,不敲门直接就去客人家的,主人没请就先上厅坐,主人没动客人先拿筷子,骂人家奴婢,钻壁窥人家等一系列都是不吉利的。由此可见唐朝人很讲究言谈举止,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接下来说一说语言文字方面的忌讳。在古代出现最多,容易引起误解的则是语言文字方面的忌讳。如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面对什么人应当说什么话,写什么字。如果稍不注意,轻则惹人生气,重则还会耽误前程,更严重的甚至会被治罪。
在语言文字的忌讳方面,又可分为公讳和私讳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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