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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马克思辩护: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解读_杨耕(二、从抽象到具体的基本环节:起点范畴、中介范畴与终点范畴) 第(1/2)页

从总体上看,从抽象到具体建构理论体系,包括确定起点范畴、展开中介范畴和走向终点范畴三个基本环节。

所谓起点范畴,是指从抽象到具体运行中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规定,如黑格尔哲学中的“纯有”,笛卡尔哲学中的“我思”,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商品”,帕森斯社会理论中的“行动”,汤因比历史理论中的“文明”,等等。起点范畴是整个理论体系的出发点,规定着理论体系的运行及其内在的无矛盾性。

作为起点范畴的抽象是事物的本质规定,从中可以揭示出该事物的一切矛盾或矛盾的“胚芽”。例如,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作为马克思哲学起点范畴的实践,就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和人与人的矛盾,全部马克思哲学的范畴都是实践这一范畴的延伸、展开的产物,都可以在实践这一范畴中找到它的“胚芽”。

作为起点范畴的抽象是高度的抽象。社会科学的高度抽象,是指在其研究领域内不需要用事物的其他方面和属性来解释它,而它却能解释和说明事物的其他方面和属性。高度的抽象是包含演绎法在内的抽象,即由这一抽象规定出发可以说明并演绎出事物的其他规定来。

作为起点范畴的抽象又是适度的抽象。高度的抽象也是有限度的,它必须符合适度原则。抽象不及,不能确定真正的逻辑起点;抽象过度,也就失去了对象的质。例如,实证主义的抽象未超出经验,只在两种或几种变量关系中进行抽象,缺乏指导意义,这是抽象不及;而费尔巴哈对人的抽象则超出了度,即把人的社会性抽象掉了,仅剩下生物学的“类”。正是从这种抽象的人出发,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在历史领域重新陷入唯心主义。

起点范畴实质上是理论体系的“元概念”,而抽象中的本质的、高度的、适度的原则,乃是确立某个概念何以为“元”的原则。“元概念”不管如何变化,有两点是不变的:一是元概念反映的必须是构成具体对象的基本单位,它本身是实际的存在,如“商品”、“行为”、“细胞”都是这样的单位;二是元概念必须蕴含整个理论体系的“胚芽”,理论体系的运行就是从中生长、发展、演化而来的,仿佛是演绎出来一样。

中介范畴是潜在于起点范畴中的尚未展开的“胚芽”,随着起点范畴运动的不断展开,中介范畴就会显现出来。例如,从商品引申出使用价值和价值,在一定条件下从价值又引申出货币,货币在一定条件下又会转化为资本。起点经过中介的“铁的逻辑”形成一环扣一环的逻辑整体。只有通过中介范畴,以“细胞”形式存在的抽象规定,才能逐渐展开自身的矛盾,显示出自身的丰富性,从而向思维中的具体逼近。

《资本论》就是运用这种方法的典范。《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即“商品和货币”揭示的是资本的存在,它是《资本论》全部结构的“胚芽”;第一卷的其他部分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过程,揭示了资本的本质;第二卷考察资本流通,揭示资本的现象;第三卷“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资本在自己的现实运动中就是以这些具体形式互相对立的,对这些具体形式来说,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和在流通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只是表现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们在本卷中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19]。可见,《资本论》通过“存在”——“本质”——“现象”——“现实”这些环节,把资本的内在矛盾充分展现出来了。

终点范畴是抽象到具体的逻辑终点,它以思维具体的形式展现出来,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性的总体。如果说,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规定只是抽象的普遍性,那么,在终点范畴中已经是包含了个别、特殊在内的具体普遍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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