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幻觉的美学,马克斯·德索曾予以否定性的评说:"这一幻觉理论由康拉德·朗格制定出来,并称为幻觉的美学。按照此说,当印象被接受之后,一切都依赖心理状态,而这一状态是由一种有意识的自我蒙骗,由不断的蓄意的真实与幻觉的模糊所组成的。审美愉悦被说成是在真实与非真实之间自由与有意识的一种徘徊。或者换句话说,总是试图将原物与复制品混为一体的无效努力。画出一只非常生动的球,对于它的欣赏有时会在于观察者相信自己正看着一只真正的球,有时又会在于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不过在看着一幅平面画这样一种事实上。因此,这种摆动就在判断之间,在两个同等真实的确信当中,而不是在判断与仅仅推测之间进行着。在每一件艺术品里面都有那些提高蒙骗性与妨碍蒙骗性的成分。前者与内容相联系,后者与形式相联系。但是这种划分是既不清楚又不彻底的。比如,韵脚和匀称应当如何处置?至于不断的观念互换,我倒认为经验这一审美享受的人并不注意到这种摆动,而且,能够真正在意识中表明出来的地方——如在迟疑之中——通常是不愉悦的。实际上,看着一幅图画的人一刻也不会相信他面前的是一个真人。然而倘若我们能说到幻觉,那么它简直就是将不真实当成真实的经常的实例了。"[33]我们认为,德索的批评是有一定道理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在审美活动中的幻觉及其产生的愉悦,但是,把这种幻觉的自我有意识的蒙骗就当作是艺术的本质,似乎是一种以偏概全的归纳,并不足以揭示艺术和审美活动的本质。而这恰恰是所谓"自下而上"的心理学美学的固有的方法论缺陷。
除了幻觉说之外,朗格的艺术本质论还主张游戏说,在《艺术的本质》中,他分析了艺术与游戏之间的紧密的亲缘关系。他指出,游戏和艺术所具有的第一个相似点,是它的娱乐性和无目的性。游戏就是游戏者的自我目的,正如艺术是艺术家的目的,审美享受是审美欣赏者的目的。另外,游戏也同艺术一样是一种自觉的活动。这就是说,游戏与艺术的相似之处在于:娱乐性、无目的性、自觉性。
同时,他又指出艺术与游戏的区别在于,艺术完全局限于两种高级感官的范围,而游戏却可以有低级感官的介入。换句话说,艺术是视觉和听觉两种高级感官的游戏,而一般的游戏却可以有触觉、嗅觉、味觉等低级感官的参加活动。这是其一。其二,幻觉是艺术固有的特性,而游戏没有幻觉也能存在。[34]在这个基础之上,他明确地说,由于艺术是一种幻觉活动,此外艺术本身就具有游戏的全部一般特性,假如我们直接把艺术称作一种游戏,一种精致的、心灵化的幻觉游戏,这么说也并非言过其实。[35]在这里,朗格就在幻觉说和游戏说的基础上界定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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