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统治者中梁武帝是佞佛的典型代表。《魏书·岛夷萧衍传》说他不仅大建僧寺,还“曾设斋会,自以身施同泰寺为奴,其朝臣三表不许,于是内外百官共敛珍宝而赎之”。臣下奏表上书都称他为“皇帝菩萨”。其发昏、出丑皆类此。
在僧寺香烟弥漫着大江南北的迷雾之中,生活在齐、梁之际的伟大无神论思想家范缜(约450—约510年),勇敢地向佛教经论宣战。梁武帝天监六年(507年),范缜发表了不朽的《神灭论》,对佛教谎言作了无情的批判,从而震动了显贵和佛坛。梁武帝为此下诏,令大僧正法云邀集朝贵及名僧64人,与范缜辩难。范缜“辩摧众口,日服千人”[20],始终没有在理论上退却。《梁书·范缜传》全文记载了《神灭论》,《南史·范云传》附《范缜传》补充了范缜不愿“卖论取官”的千古名言,二者相得益彰,显示了这位朴素唯物论者的坚定信念和高尚情操。
重门阀,崇佛教,是南北朝时期门阀地主腐朽、空虚、没落的表现,反映了一种衰颓的社会风貌。而广大人民的为佛教所欺骗,则是阶级压迫、民族压迫所使然。
六、典章制度
“八书”之中,《魏书》《宋书》《南齐书》《隋书》都有志,虽篇目多寡颇有异同,但若参照阅读,尚可了解这一时期的主要的典章制度。
《魏书·食货志》是很有意义的作品,它证明了鲜卑贵族在征服了黄河流域广大地区后,又被这一地区的先进生产方式所征服的这个历史事实。其中,所记太和九年(485年)北魏均田诏书和太和十年(486年)李沖关于实行“三长制”的建议,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前者是曹魏屯田、西晋占田以来,中国土地制度的又一个重要变化,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隋书·食货志》写出了南朝和北齐、西魏、北周、隋劳动力占有的品级制度和课役的等级制度,以及各代的货币制度。
《魏书·官氏志》载明了北魏职官制度因“交好南夏,颇亦改创”的过程及职官建置情况。《宋书·百官志》写出了汉魏迄宋百官的因革,是正史《百官志》中较好的。《南齐书·百官志》比较简单,只叙南齐本朝职官。《隋书·百官志》共3卷,各以一整卷篇幅分述了梁、陈官制和北齐、北周官制,颇为翔实。
《魏书·地形志》以东魏孝静帝武定年间(543—549年)的档案为依据,记述了北魏的州郡建置及户口多寡。《宋书·州郡志》是作者的力作,不仅记载了刘宋一代的州、郡建置情况,考察了汉、魏以来的因革变化,而且于侨置州、郡、县记载尤详。《南齐书·州郡志》比较简略。《隋书·地理志》主要记有隋一代的建置情况,但于注文中并记梁、陈、齐、周的建置因革。
《魏书·刑罚志》写出了北魏制定律令的过程。《隋书·刑法志》写出梁、陈、齐、周、隋的律书编定及统治者立法、毁法的恒情,反映了封建专制主义的特点。
《隋书·经籍志》是东汉以来中国目录学专书的新成就,它在一定意义上也概括了唐代以前中国学术文化的源流,是历史文献研究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在图书分类法上对唐以后直至清代,都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它是每一个学习和研究中国历史的人的必读书。
近代史学大家陈寅恪先生认为:“隋唐之制度虽极广博纷复,然究析其因素,不出三源:一曰(北)魏、(北)齐,二曰梁、陈,三曰(西)魏、北周。”[21]他的这个看法,对我们了解、研究南北朝的典章制度是有启发的,对于我们阅读“八书”诸志也是有启发的。
[1] 原载《文史知识》1982年第7~8期。
[2] 李百药:《北齐书》卷三十七《魏收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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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送门: 唐代官方史学弊端 唐代史学论稿增订本第七卷第八章 唐代史学论稿内容 陈寅恪.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