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研究_袁贵仁(二、对人权的哲学分析和阐释) 第(4/4)页

马克思认为,在阶级社会中,人是划分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对于被统治者来说,“从前各个个人所结成的那种虚构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15]。这里,个人目的、个人利益与集体目的、集体利益始终处于对立状态,“各个个人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特殊的、对他们说来是同他们的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利益”[16]。对于个人来说,共同利益是一种“异己的”利益,一种“虚伪的共同利益”。而居于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却总是“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17],说成是集体利益。

可见,所谓虚假的集体和集体人权,是打着“集体”旗号的少数人的个人特权,它与集体成员的个人权利是不相容的,是集体(少数人)的就不是个人(多数人)的,是个人的就不是集体的。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消灭阶级的无阶级社会中,国家已成为劳动者的“真实的集体”,与虚假的集体中劳动者“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社会关系中”不同,“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当然是以当时已经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集体的目的、利益也就是集体中每个个人的目的、利益;个人的目的、利益只有在这个集体中才能得到实现。“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而“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18]。

这就是说,所谓真实的集体和集体人权,是与集体中的每个个人和个人人权相一致的。它排除集体中“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是集体的也是个人的,是个人的也是集体的。马克思把这种集体称之为“自由人的联合体”,“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19],并认为共产主义就是这种“联合体”和“所有制”。《共产党宣言》提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著名论断,科学地说明了这种集体中的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一致、融洽关系。在这里,为集体和为个人已经统一、一致起来,不再有所谓纯粹的“利他”和“利己”的关系了。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说:共产主义既不用利己主义去反对自我牺牲,也不用自我牺牲去反对利己主义。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3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3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 同上书,199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3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4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7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4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5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6] 同上书,38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研究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