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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个小馆怎么就镇世了_精工研磨(第22章 法务雷霆,天价赔付) 第(1/3)页

小周的手术在第三天完成了。

手术很顺利。骨折复位加内固定,医生说恢复期大概三到四个月,功能可以保住。

手术费总计三万八千。陈凡垫付的一万五押金覆盖了前半段,后续费用从匿名账户再划了两万三。

小周在医院恢复,老赵每天下了工去医院看他。工地上其他工友也去看过,带的水果和牛奶堆在床头柜上。

小周的手术解决了。但工伤赔偿的问题没有解决。

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在手术后第五天出来了。

认定结论:小周的摔伤属于工伤,事故原因与安全绳扣件质量有关,工人操作不当的说法不成立。

工伤认定出来了。但认定出来不代表赔偿到手。

老赵在医院走廊上碰到陈凡。“工伤认定出来了,怎么说?”

“小周属于工伤,安全绳扣件质量问题,工人操作不当的说法不成立。”

“那公司赔不赔?”

“宏远地产说接受认定,但赔付按公司内部流程走,审批期三十天。”

“又是三十天?”老赵皱眉,“工伤认定都判了,怎么还要拖三十天?”

“认定归认定,赔付归赔付,两条线。”陈凡说,“人社局能推认定,但没法强制公司缩短审批期。”

“那怎么办?”

“换层面,走法务。”

系统提示没有响,但陈凡在笔记本上已经写了法务方案。方案不是他自己想的,是系统权限提示暗示的:更高层级法务权限尚未解锁。解锁之前,陈凡可以用三阶权限对接的人脉渠道,找一个法务切入点。

切入点是劳动仲裁。

老赵不太懂。“劳动仲裁是什么意思?打官司?”

“不是打官司。”陈凡说,“人社局下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行政程序,比诉讼快。一般三十到六十天结案,裁决有法律效力,公司必须执行。”

“比等三十天强。”

陈凡拨通了人社局劳动监察的电话,不是通报,是申请。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宏远地产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人社局回复:申请受理,仲裁排期安排在十五天后。

“十五天。”老赵说,“比公司的三十天短了一半。”

“排期开庭十五天,后面还有审理、出裁决、公司执行,可能还要一个月。”陈凡说,“但至少有法律效力。”

小周的手术费已经由陈凡垫付了。但后续康复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这些都需要赔偿金覆盖。小周没有收入来源,康复期三到四个月,每个月的生活费也没有保障。

陈凡从匿名账户里又划了一笔:五千元,转入小周账户,标注为康复期生活费垫付。

垫付不是捐赠,后续从赔偿金里扣除。

仲裁开庭前三天,一件事改变了局势。

宏远地产法律部收到了一份仲裁通知副本。通知里附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结论、安全绳扣件抽检报告、劳动合同核查结果。

老赵看着陈凡整理的资料。“这三份文件能压住宏远?”

“三重压力。”陈凡说,“第一,工伤认定推翻了公司说工人操作不当的说法。第二,扣件抽检报告显示同批次三个扣件中两个不达标,不是个案,是批次问题。”

“批次问题?”老赵瞪眼,“那其他用同批次扣件的工人呢?”

“如果再出事,公司面临多起工伤赔偿。第三,劳动合同核查确认工人手里没有合同副本,公司单方保管。”

“这也不是小周一个人的事。”

“是工地所有工人的事。人社局可以就合同副本缺失开出行政处罚。”

老赵拍了一下大腿。“三重压力叠一块儿,宏远肯定坐不住了。”

“他们的法律部重新评估了仲裁风险。”陈凡说,“不配合的话,面临的不是一桩工伤赔付,是连锁反应。”

宏远地产的法律部在仲裁开庭前一天做了一件事。

他们主动联系了人社局劳动监察,表示公司愿意在仲裁框架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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