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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个小馆怎么就镇世了_精工研磨(第25章 布衣追梦,处处刁难) 第(2/3)页

老赵听了来龙去脉骂了一句:“威胁不是法律行为,是恐吓行为。合约条款的可质疑性不构成违约。质疑合约条款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人社局核查是依法进行的行政程序。公司不能因为你质疑合约条款就追究违约金。”

“但唐远不知道这是恐吓。他只知道十万违约金,十万是他将近十四年收入的总和。”

“那孩子肯定吓坏了。”

“星河传媒打电话的时候,他在廉价出租屋里坐着,手里攥着手机,手心全是汗。”陈凡说。他拨通人社局劳动监察渠道,提交了一条追加通报。

老赵凑过来问:“追加什么?”

“星河传媒以违约金条款威胁艺人停止质疑合约条款,恐吓行为涉嫌违反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

“受理了?”

“追加通报受理,纳入核查范围。恐吓本身变成了核查的一部分。人社局核查合约条款时,不仅核查条款的不合理性,还核查公司对艺人的恐吓行为。恐吓加条款不合理,双重核查。”

老赵拍了下大腿:“这招好。让它自己往枪口上撞。”

但合约拆解和核查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破局。

老赵问:“怎么破?”

“劳动仲裁。仲裁可以裁决合约条款无效或部分无效,解除合约对唐远的束缚。”陈凡说,“但仲裁只能覆盖劳动权益层面的条款,管理费、违约金、排他条款。版权归属条款不属于劳动权益范畴,仲裁可能无法裁决。”

“版权那条怎么办?”

“需要法律层面的专业判断。三阶权限没有法务层面的人力资源,无法提供律师服务。”陈凡在笔记本上写了一个备注:版权归属条款需要法律层面解决,当前权限层级无法覆盖。

老赵沉吟了一下:“权限不够就先拆能拆的。”

“对。让仲裁先解决劳动权益层面的条款,把合约的锁链拆掉大部分。管理费比例不合理可以裁决调整,违约金不合理可以裁决减额,排他条款过广可以裁决缩小范围。”

“版权留到最后?”

“版权归属的解决需要法律层面,但法律层面的切入点在仲裁之后自然出现:仲裁裁决部分条款无效后,合约的约束力大幅削弱,公司维持版权归属的成本上升,协商解除合约的可能性增大。”陈凡说,“分步破局。先拆锁链,再夺版权。”

分步破局。先拆锁链,再夺版权。

陈凡把这个思路记在笔记本上,然后等仲裁排期。

仲裁排期在三天后出来了。

排期日期:十天后。

十天。陈凡可以在这十天内做两件事。

第一件:让唐远准备好仲裁材料。唐远需要提供合约签署过程的相关信息、演出收入记录、公司提供的平台和资源实际价值证据。

第二件:继续推进人社局核查。核查结果会在仲裁开庭前出来,核查结论可以作为仲裁证据。

两件事同时推进。

唐远在准备材料时遇到了一个新问题。

商圈步行街的管理方在唐远准备仲裁材料期间做了一件事:加大驱赶力度。

之前驱赶是口头警告加保安领人离开,间隔大概两到三天。现在驱赶频率提高到每天一次。每天唐远到步行街,保安十五分钟之内就过来让他走。

加大驱赶力度不是因为唐远做了什么新的事,是因为星河传媒向商圈管理方打了招呼。星河传媒是商圈步行街签约的演艺合作伙伴,有话语权。

星河传媒用商圈管理方的驱赶来压缩唐远的生存空间。驱赶频率提高,唐远收入进一步减少。

唐远打电话给陈凡:“步行街现在每天都在赶我,我连唱歌的地方都没有了。”

陈凡听了,做了一件事。

他拨通了市场监管渠道,通报了一条信息:商圈步行街管理方以商业区域管理规定为由每日驱赶街头歌手,驱赶行为涉嫌过度限制公共文化活动准入。

市场监管回复:通报受理,将安排核查。

但核查周期比仲裁排期长。商圈驱赶的问题不能在仲裁开庭前解决。

唐远的收入在十天内会继续被压缩。

陈凡从匿名账户划了一笔:三千元,转入唐远账户,标注为仲裁准备期生活费垫付。

不是捐赠,后续从合约解除后的收入中扣除。

唐远拿了钱,没有说感谢的话。他只是点了一下头,然后继续准备仲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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