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了第一个字。笔画很慢。铅笔在纸面上留下了一道灰黑色的痕迹,墨色很深——他握笔的力道太大了,笔尖在纸面上压出了一道凹痕,凹痕的边缘能摸到微微凸起的纸纤维。他停下来,把笔尖抬起来看了一眼——笔尖在纸面上压出了一道细沟,铅粉在沟的两侧堆积成了两条极细的灰线。他没见过自己写的字——他很少写字,几十年间写的字加起来可能不超过一百个,每一次握笔都觉得铅笔在手里是一根不合手的工具。他继续写。第二个字、第三个字、第四个字。他在有意识地控制力道,但手指不太听使唤——他想让笔画轻一些,手指却在自己使劲,像是不相信轻了就能写出字来。写到第六个字的时候,最后一笔还是压重了——墨色在收笔处突然变深,铅笔在纸面上顿了一下,留下了一个比前面所有笔画都粗重的点。
就推到这里了。
字迹不工整。有些笔画歪了,有些笔画断了,有几笔的墨色深到在纸背面都能看到凸起的压痕,有几笔的墨色浅到几乎看不清——但每个字都站得很稳。笔画之间的间距是均匀的,字与字之间的间距也是均匀的,没有哪一个字是歪倒的,没有哪一个字是飘起来的。六个字在纸面上排成了一行,像是六个站在同一根线上的人,高低胖瘦各不相同,但没有人东倒西歪。
他把铅笔放回抽屉。铅笔在抽屉底部滚动了一下,撞到木质侧壁上,发出一声极轻的撞击声。他把抽屉推回去,合上。然后把纸拿起来,对折了一次。折痕从纸面的正中间压过去,正好把六个字分成上下两排,每排三个——上面是“就推到”,下面是“这里了”。他用拇指指甲沿着折痕刮了一下,让折痕更平整一些。然后他拿着字条走出值班室。
他走到铜门外侧,蹲下来,把字条塞进铝管中段那道弯和石板之间。铝管的重量把字条的大部分面积压住了,只露出了一个折角——折角大约两指宽,在晨光中白得发亮。江风吹过来,折角被吹起来一瞬,纸面在半空中抖了一下,又落回去。他伸出手指按住那个折角,把它往铝管下方塞了半寸,塞到折角不再能被风吹起来的位置。手指离开的时候,他在铝管的金属表面上停了一瞬——金属的温度和手指的温度不一样,他的手指比铝管暖一些,接触面上有一层极薄的温差感。
他站起来,把外套的扣子扣好。
灰布外套肘部的位置补过一块颜色相近但不太一样的新布,针脚很匀,是他自己补的。补那块布的时候他坐在值班室里,就着窗外的光线,一针一针地缝了大半个下午。缝完之后他翻过来看了看反面——线头收得很干净,针脚的间距和正面一样均匀。最上面那颗扣子也是后来换过的——原来的那颗在某一次巡查时崩掉了,他在杂物间找到了一颗颜色接近的备用扣子缝上去,缝扣子的线也是他自己穿的。他把扣子一颗一颗扣好,从最下面那颗开始,向上扣到领口。然后他把袖子往上卷了一道——和每天早上巡查前做的一样。袖口卷上来之后露出一截小臂,皮肤上有几道浅色的旧疤痕,已经淡得快要看不清了。
然后他开始走最后一圈。
路线从铜门外侧出发,沿南墙走到墙角,转东墙,转北墙,转西墙,再从西墙墙角走回铜门外侧。顺时针。几十年不变。几十年没有偏离过一步。他的脚记得每一个转角需要的步数,记得每一段墙根处砖缝的宽度,记得哪里的砖面在雨后干得慢、哪里的砖缝在冬天容易结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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