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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记_吕翼(棒客) 第(2/5)页

脚上的肿消了,疼痛也减少了,他可以扔掉拐杖走路了。他来到胡笙的住处,目的是想向他报告,他可以正常上班了。刚进胡笙的屋,有士兵走到门边,朝胡笙立正,报告。胡笙也立即站起来,双腿一并,还了个礼。开贵感觉到胡笙的威武和做事的一板一眼。不为人知的经历,已将他完全改变。他不是少年时代与自己一起掏鸟窝的娃儿了,也不是参军前只会读子曰诗云的文弱书生。开贵从上到下,将胡笙看了一遍。胡笙不仅结实干练,孔武有力,最明显的是,他比开贵高多了。至少,多出拳头那么个高度吧!胡笙看他过来的眼神,有些俯视的感觉。胡笙怎么就会比他高了呢?开贵上看,下看,左看,右看,他终于看清了,胡笙的脚下,是一双黄色反帮皮鞋。从质地上看,是牛皮。高的帮,厚的底。

开贵很少见到过这样好的鞋。他小心地问:“营长,这种皮鞋,可以给农协会员配发吗?”

胡笙说:“这是军队统一配的,后勤处有登记的,少了一双都不行的呢!”

开贵抠了抠脑袋,说:“那,我出钱,买,行不?”

胡笙摇摇头,笑了:“买也不行。解放军的部队不做生意。”

开贵觉得没辙,叹口气,抬起脚,软软地往回走了两步。开贵又回过头来说:

“营长,借我试试,行不?就试一试……”

胡笙看他那恳切的样子,说:“可以呀!不过你那脚……”

开贵的脚很脏,泥土不仅糊满了草鞋,还将五个脚趾和脚背污得看不清本色。开贵有些不好意思。胡笙已经同意了试他的鞋,那他就得认真对待。开贵跑出院子,外面就有一条潺潺的溪流。他扯过一把山茅草,坐在泥坎上,认真搓洗。洗来洗去,双脚有了皮肤的颜色。脚洗干净,回屋胡笙递给开贵一块抹布,将脚上的水渍擦干。胡笙把鞋脱下来,递给了开贵。这鞋很沉,材质很好,不垂不耷。鞋帮饱满,就是还没有脚穿进去,也像是年轻人吃饱了的肚子,鼓鼓的。鞋尖上有一片金黄色的光芒,仔细一看,是镶嵌有铜片的。开贵翻过底子来看,鞋底厚,结实。底上钉有铜钉,每只鞋底上九颗,估计是经常穿的原因,磨得闪闪发亮。开贵把手伸进去摸了摸,宽大而柔软,暖暖的,那是胡笙的体温。

“我就试了哈?”开贵征求说。

胡笙笑道:“没问题,你感觉一下吧!”

开贵小心地把脚伸进去。他先伸左脚,再伸右脚,把左脚上的鞋带拉紧,打了结,再拉右脚上的鞋带,打结。脚穿进这鞋里,正好合适。鞋子的大小、鞋子的柔软,让他前所未有地舒服。他站起来,小心地走了两步。脚步的稳健,是所有草鞋和布鞋所无法达到的。他明显发觉自己长高了。这高度,至少会有一个拳头吧。他转过去看胡笙,胡笙不似以前高大了,他看胡笙的眼光,果然是从高到低。虽然只是一点点,但他感觉到了。

“哦!”开贵的喉咙里发出了舒服的叹息。

“鞋是一个人的身份。身份可以由低到高,可以由卑而尊,也有可能由高而低,由尊而卑。”胡笙看他打心眼里喜欢这鞋,就把自己的感觉说了出来。看他一脸茫然,胡笙突然觉得自己话多了,说了不应该说的话。他换了一个话题:“好好干吧,人民都当家做主了,政府有实力了,以后人人都有条件穿好鞋的,甚至穿比这好的鞋。”

好好干是肯定的,但要穿上这鞋,估计还是难。胡笙这话说得很清楚了,但对他来说,仿佛又什么都没有说。开贵眼睛一亮,说:“那我可以当兵吗?我现在就申请。你给我发枪,给我配皮鞋。你要我干啥就干啥,我决不会拉稀摆带,决不会当脓包……”

开贵拍拍胸口:“我这身体,豹子敢打!兔子能追!”

胡笙摇摇头:“你都没有食指了。”

这话像一根木棒,狠狠打在开贵的头上。开贵眼冒金星。他将右手掌握紧,将鞋脱下,默默地还给胡笙。

穿回草鞋,开贵发觉,自己的脚像回到远古,自己变成了猿猴。出了兵营,走到挑水巷口,开贵灵机一动,折回头,气喘吁吁地跑到孙世医的药铺,伸出右手:

“孙世医,把我的指头接上。”

“接上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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