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这里。”
刚一走进,小雪就一把把我按进了她的怀中,看着我的脸,问,“怎么了?怎么最近又在想那俩贱人?”
什么叫最近在想,是天天都有再诅咒他们是亲兄妹好不好。
但是我这种人一般都是死鸭子嘴硬型的,肯定不会承认,潇洒一笑,“哟西,谁在想那俩贱人。我是在想我那俩在遥远的英格兰务工的双亲好不好?别总提贱人,倒胃口。”
说实话,在我每天都做的噩梦里面。俩贱人的出勤率是要比我双亲高太多了。
“阿漓,”小雪抓住我的胳膊,似乎在确定我的话的可信度,“你要是不介意就好。上次碰到威尔森,他让我告诉你,其实他一直都是喜欢的你。我怕你还不死心,就没敢告诉你......”
威尔森,男贱人。
去他妈的!去他妈的喜欢我!我的天,他到底是有多喜欢我,喜欢我到非和我最好的朋友同居不可。我太感动了,真是喜极而涕。
我抬起头,看着夜幕早已降临的天空。不知道是眼泪还是因为大气污染让原本在我心中清晰的天空也开始浑浊不堪。微笑仰头,任由泪水滑过脸庞,一滴滴,“是吗?我十五岁的时候他说他喜欢我,我信了。我十六岁的时候他说他喜欢我,我确信。我十七岁的时候他说他喜欢我,我坚信。可是为什么我快十九岁的时候他再说他喜欢,我一点也不相信了。我会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笑一个笑话,让我都笑哭了。”
小雪沉默了一阵子,揽过我的肩膀,“哎呀,哎呀,不提了不提了。忘了,忘了,姐今天是带你出来嗨皮的,快想想要怎么嗨皮。”
我竖起三根指头,“至少问到三个靓仔的电话。”
“恩恩。”
城市中是有很多好的地方等待我们去发掘。说实话,在着一座以吃喝玩文明的城市里,我无数次听说了这个地方。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街坊,它有着一个无比中国风的名字,却是一条时尚的酒吧街。这里是哪儿,我相信生活在C城的兄弟姐妹们都了解。
太过耀眼的灯光不适合我。有很多时候我也不想承认,也一度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阳光快乐的小女孩,可是都失败了。我是个性格阴暗的孩子,这一点算是本性,根本无从去改变。我喜欢清晨起来蹲在厕所里抽烟,将厕所的门关的死死的,一根接一根的抽,直到厕所里面满是烟雾,那浓浓的烟熏得泪流不已才罢休。这还算好的,最让我恼火的是我一度爱上自残的感觉,一个人在家里,端端正正的坐在铺着地毯的榻榻米上面,面对着巨大的快要把我融化的阳光,用锋利的水果刀一遍一遍在手腕上划来划去。很多时候我以为我会死,或者说已经死了。但是这样的举动除了给我的手腕上留下无数的伤痕,并没有太多实质的意义。
我总是这样,做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不实际,完全虚幻。
可能是命运给我制定的线路太过悲惨,它不痛惜我,我也没有办法痛惜自己。
“这么多的酒吧,到底是要去哪个啊?”
红色,绿的,黄的,彩的无数的灯光把我眼睛都快要晃成一片彩虹岛了,我扶住额头头疼的问。
“到了到了,就这里了。”
我们小道里拐来拐去,我觉得那些闪烁不停的灯光就像妖怪们巨大的眼睛快要把我吞噬。正在受不了的时候,终于到了。
我抬头,酒吧名字一般,俩数字,不值得一提。旁边有家大的看上去豪华一些的,俩字母,可惜与我们无缘。
寄了包包,埋着脑袋像个罪犯一样走了进去。
虽然这是我第一次来这边的酒吧,但是感觉和我们学校附近那些小酒吧没有什么区别。即使DJ的碟打得十万分的差劲儿,底下被生活憋屈惨了的同学们脑袋照样甩得跟拨浪鼓似地。
美女也不多,穿得也不露。帅哥压根就没有看到,上了年纪的大叔倒是看到了不少,那一张张饱经风霜的老脸上就写俩字儿,寂寞!
我们缩到一角落坐下,雪姐在这场子有熟人,都不用付钱的。为了压压惊,我端起桌子上放着的假洋酒一口闷了一杯,抚抚胸口才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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