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
周六,注定是个煎熬的日子,不管怎么不情愿,还是收拾了几件衣服,便往L城跑。自从父母离异之后,爸爸便带着那个女人来到了她的家乡,在这里开始新的一番事业,然而究竟是怎样的一番光景,我也不甚明了,毕竟,我在莫家生活地很好,并不是很关心爸爸的事业,甚至尽量避免与他见面。
快傍晚的时候,我站在了一扇很是大气磅礴的门前。可以想象,这扇门之后,是一个郁郁葱葱的花园,精美的游廊,每一根柱子上雕刻着繁复而又精美的画,花园里必定种了不少的玫瑰,满园的红色,昌盛不败,爸爸就是这么一个爱着花花草草的男子,以至于他的桃花一直花开不败,很少有女子可以抵挡他的温文尔雅,他的幽默风趣,最重要的是,他的一掷千金。他在闲暇的时候,可以把一园子的玫瑰花打理地整整齐齐,他插的花,甚至比花店里的还要精美上几分,就像是画家笔下的油画。我在门外站了很久,直到腿微微发酸,才整理了一下心情,按了一下门铃。不过一个弹指间的功夫,门就开了,来的正是十年前把爸爸从我身边抢走的许倾城。十年不见,她还是一如既往地优雅而又明艳,一头浅褐色的大波浪披散在肩头,衣服是上好的藏青色丝绸裁剪而成,绣着雅致的菡萏,茎叶自腰际处伸展而出,翠绿色的丝线,无端叫人联想到“叶低浮水上,茎弱袅风前”的绮丽景象,粉嫩的菡萏花瓣开得重重叠叠,一直开到肩头,雪白的滚边,盘扣绞着金色的丝线,衬得她的腰身不堪一握。
“生生来了啊,还没有吃饭吧,你爸爸给你从香港带了皮蛋粥,特意嘱咐我要是你来了就给你温一温,他现在有些事,过些时间就回来了。”许倾城一路领着我往餐厅的方向走。
自从爸爸和妈妈离异之后,我还没有和她打过正面,在她的自来熟下,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只得一路跟在她身后,嗯嗯啊啊地胡乱应几声。好在,她也并不是十分关心我的反应。
粥还是那个味道,只是现在吃在嘴里却没有了当时的那份欣喜,有些苦涩,其实我已经很久不吃皮蛋粥了,久到都不记得自己曾经那么深切地热爱过这股味道。
餐桌上还有一笼奶黄包,冒着丝丝的热气,想来也是爸爸特意吩咐他们去买的吧,我曾经对着爸爸说过,“皮蛋粥配上一笼奶黄包,那就是人间最美味的食物啦。”那会还小,那时的花样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多,加上是个小县城,我只吃过肉包子菜包子豆腐包子,还有裹着糖馅的包子,爸爸却长年累月地不在家,他在另一个城市工作,每个月,我总会和妈妈搭上去M市的车,因为是重型工厂,所以在郊外,我们还要换乘一个三轮的小车,因为我觉得它长得像田鸡,于是就很顺口地唤那车为田鸡车,其实那时的我连真正的田鸡都不曾见到过,只是潜意识里觉得像,人有时总是有种莫名奇妙的坚持,明明不曾见过,却始终觉得它和自己所想象出来的物什很符合,于是,便一厢情愿地给它取一个名字。
小时候,总觉得这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因为这样,爸爸就可以带着自己去儿童公园坐碰碰车,在蹦蹦**欢快地跳跃,还能从高大的滑梯上呈自由落体从上滑落下,完全没有看到妈妈眼中的忧伤。现在觉得,那时的妈妈还真是伟大,异地恋呢,要是换成自己,估计早就坚持不下来了吧。
有一次,爸爸带着我去吃了几笼奶黄包,顿时觉得,那是世间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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