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到了回老家的日子。
天刚蒙蒙亮,窗外还飘着一层薄薄的晨雾,庞谨就已经把车热好了。
他这段时间刚考完驾照,没开那辆扎眼的劳斯莱斯幻影,也没开工地上跑烂路的越野车,特意选了辆黑色的奔驰S400。
这车线条沉稳,不张扬却自带气场,正合他的心意——既想让家里人知道自己过得踏实,又不想在乡亲们面前摆谱招摇。
苏瑾拎着两个保温桶从楼上下来,身上穿了件米白色的针织衫,配一条洗浅蓝色的牛仔裤,头发随便用一根黑色皮筋扎成马尾,素颜朝天,脸上一点妆都没化,素净得像刚摘的梨花。
她把保温桶放进副驾储物格,里面是庞谨早上五点起来熬的红枣枸杞粥,还有两个煮鸡蛋。
“紧张吗?”庞谨帮她系好安全带,侧过头看她,指尖不经意蹭过她的脸颊,带着清晨的凉意。
“有一点。”苏瑾吐了吐舌头,手指绞着衣角,“第一次见阿姨和姐姐,还有那么多亲戚,万一我哪里做得不好,他们不喜欢我怎么办?”
“别害怕。”庞谨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把她额前的碎发别到耳后,“我妈和我姐人最好了,你这么乖,她们疼你还来不及呢。至于别的亲戚,你也不用往心里去,跟着我就行。我二叔和老叔更是没话说,从小就把我当亲儿子疼。”
车子缓缓驶出小区,汇入清晨稀疏的车流。
庞谨望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思绪渐渐飘远。
他的老家在钢城市下面的庞家村,一个藏在山坳里的小村子,全村加起来也就几十多户人家。
父亲庞正东六岁那年,庞谨的亲爷爷就因病去世了,庞谨的奶奶带着他父亲庞正东、二叔庞正明和姑姑改嫁给了后爷爷叶文庆,后来又生了老叔叶志刚。
虽是同母异父,但兄弟几个的感情比亲兄弟还亲。
二叔和老叔家里都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从小就把庞谨当成眼珠子一样疼。
庞谨小时候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是整个村子里有名的“别人家的孩子”,两个叔叔更是逢人就夸,把他当成了整个家族的骄傲。
前世他做生意一败涂地,欠了一屁股的外债,所有人都躲着他走,连亲戚都怕他上门借钱。
只有二叔和老叔,偷偷把自己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都拿了出来,还挨家挨户去帮他借。
哪怕他一次次跌倒,一次次把钱赔光,他们也从来没说过一句重话,总是拍着他的肩膀说:“小谨是个有本事的人,就是运气差了点,早晚能翻身。”
庞谨握着方向盘的手猛地收紧,指节微微发白。
前世他最终还是没能让他们看到自己出人头地的那天,直到两个叔叔去世,也没能做到他们的期望。
直到四十九岁那年的夜晚,他突发脑溢血去世。
这一世,他绝不会再让这样的遗憾发生。
苏瑾察觉到他的情绪不对,轻轻握住他的手,掌心温暖柔软:“都过去了。以后有我陪着你,我们一起好好孝顺他们。”
庞谨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翻涌的情绪,反手握住她的手,点了点头。
一路上,庞谨给苏瑾讲了很多小时候的糗事。
说他七岁那年爬树掏鸟窝,不小心从树上摔下来,摔断了胳膊,是二叔背着他跑了十几里山路去镇上的医院,鞋都跑丢了一只;说他十岁第一次考了双百,老叔骑着自行车跑了三十多里地去镇上,给他买了一辆崭新的儿童自行车,那是整个村子里第一辆;说他小时候特别馋肉,每次去老叔家,老婶杨兰都会提前炖上一大碗红烧肉,肥的都挑给他吃。
苏瑾听得咯咯直笑,阳光透过车窗洒在她脸上,睫毛投下淡淡的阴影,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几个小时的高速,再加上一个多小时弯弯曲曲的盘山公路,远远地终于看见了庞家村的影子。
村子坐落在山脚下,一条清澈的小河从村中间穿流而过,两岸种着一排排的杨树。村子里的房子大多是青砖瓦房,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山坡上,家家户户的烟囱里都冒着袅袅的炊烟,偶尔传来几声鸡叫狗吠,一派宁静祥和的田园风光。
“到家了。”庞谨看着熟悉的村口,嘴角不自觉地向上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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