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血铸的番号_长缨(第十章 子弹) 第(3/6)页

射击一方的指挥员副连长也不断用对讲机指挥着一班长,不时地表扬着新兵们的动作,还许诺,一会儿老兵们打完,剩余的子弹让新兵再过把瘾。

一班长有点犯愁,这么打下去,晚饭肯定要耽误了,中午饭弟兄们就没吃,于排长肯定还要生气。他知道排长什么习惯,时间观念极强,说几点就是几点,前后误差控制在五分钟之内。可没办法,副连长的官大,组织的还是全连老兵射击,谁敢拆这个台?在步兵六连还没有谁敢公然冒犯上级,还是以连队利益为重吧。

新兵们可不管那些事,他们突然来了劲头,这靶不白报,没白受惊吓,也不白挨饿,一会儿还有“小灶”,对他们来说,对枪和子弹的偏爱超过了一切,甭说晚饭误点,就是不吃又能如何?恐怕此刻就是拿千金拿美女来换,他们也会义无反顾的选择枪和子弹,选择射击。

此时的高远并没有太多地理解枪和子弹的含义,他只是觉得那东西好奇,是一种儿时的向往。至于为什么男孩子都有一种对枪的热爱,就说不太清了。那可是一件杀人的利器,枪身不长不沉,能折叠,背在身上拿在手里都感受不到多大的分量,甩过大鞭子的粗手,一拿起来就觉得很舒服很舒适。操作还简单,不像学数、理、化、外语那么麻烦,眼睛不瞎,有手的人几乎都可以轻松自如地操作,至于能不能打得准那是另外一回事。轻轻地抠动板机,枪膛内的子弹就会飞出去,可以把百米以外的人轻松打死。子弹就更不用说了,小小的弹丸结合在弹壳之上,原理并不复杂,弹壳内的火药燃烧产生助推,将弹丸推离弹壳,旋转中挤出枪膛飞出枪口,奔着目标,奔着要射杀的人而去,就是这么简单。高远不理解的是,为什么自己还有几乎所有的男人对枪对子弹如此倾心呢?如果有推论的话,人们对枪和子弹的热爱,似乎可以演化成对杀人的热爱。恐怕新兵们,包括大部分老兵还没有更多地研究这些问题,恐怕谁也不想杀人。

这些能把人弄疯的哲学一般深刻的枪与子弹,士兵与枪的关系,直到高远当了兵遇见了于排长才逐渐明白一些。军人们的射击与杀人看似一回事,其实完全不同。尽管练的是杀人技能,可那是为了制止更多的人被杀。

高远没当兵之前,还听说过一句老话叫“子弹不长眼睛”,现在终于知道了,子弹是长眼睛的,在步兵六连老兵的枪口发射出的子弹,那就跟长了眼睛一般。不到半个小时,新兵手中的靶子,就被老兵们的枪打得跟筛子一样。

让子弹长上眼睛,是一名战士最朴素的理想,而实现这一理想的最佳方式,就是把枪当成战士的第二生命。枪有了生命,枪法练得炉火纯青,那子弹自然就长了眼睛。所以很多军旅诗歌和散文,都把战士形容为一把钢枪,或是一颗普通的子弹。将枪和子弹赋予生命的含义,于是枪人合一,年轻的士兵就像枪一样,在士兵方阵中挺直了脊梁,又在最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子弹似的飞射出去,短暂地划出一道生命的轨迹,瞬间变成了永恒。

几个新兵的想法跟高远都差不多,他们被本连老兵的射技折服,更为能在这样一支具有多年训练传统的光荣连队当兵而自豪。他们完全可以在给父母和朋友、同学的信中,尽情地吹嘘这段骄傲的当兵历史。实际用不着添油加醋,把实际情况复述下来,就会让那些没有当过兵的人,对部队对自己产生极大的兴趣和尊重。要知道很多人当兵三年也没怎么摸过枪,恐怕也就新兵结束时打过五发实弹罢了。那还逢人便吹,咱那子弹打得海了去了,把耳膜都震穿了孔,把肩膀都抵出了老茧,身子骨被枪身产生的后坐力坐散了架云云。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血铸的番号 被诈骗报案材料怎么写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