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萨特看来,胡塞尔与康德一样,将我的存在和他人的存在之间建立的唯一联系理解为认识的联系,于是他们都不能逃避唯我论:“在我看来胡塞尔与康德的理论并没有显著的不同,因为,事实上,尽管我的经验自我并不比他人的自我更加可靠,胡塞尔还是保留了这个超越的主体,它根本不同于他人的自我,并且很像康德的主体,然而……他人决非在我的经验中碰到的经验的个人,而是这个人物根本上归向的那个超越的主体,这样,真正的问题就是,(我)与超乎(我)经验之外的超越的主体的联系问题……胡塞尔消除了理解他人之超世界存在的可能意义这种可能性本身,因为他把存在定义为对所实行的活动的无限系列的素朴象征。不可能以认识去进一步衡量存在……他人的存在在其实在中也是被他人从他自身获得的认识来衡量的,而不是被我从他那里获得的认识来衡量的。”在萨特看来,唯一的出路是将这种联系理解为存在的联系,在这一点上,黑格尔比胡塞尔要前进许多:“黑格尔的天才直观在这里使我在我的存在中依赖别人。他说,我是一个只由于一个别人才是自为的自为的存在”;“黑格尔所谓为他的存在的‘环节’是自我意识发展的必然阶段;而这条内在性的道路经过了别人。但是,只因为别人是另一个我、一个为我的对象-我,并且反过来反映我的我,就是说,因为我是他的对象,别人才与我有关系。我必然只是在那边的,在别人中的为我的对象,由于这种必然性,我应该是从别人那里获得对我的存在的认识的。但是如果我的自为的意识应该通过另一个意识与自己本身一起被中介化,它的自为的存在——因此也是它的一般存在——就依赖别人。我怎样向别人显现,我就是怎样。”萨特写道,黑格尔的进步在于:“首先,构成他人的否定是直接的、内在和相互的;其次……我正是在我的本质存在中依赖他人的本质存在,并且远不应该把我为我本身的存在与我为他的存在对立起来,为他的存在显现为我为我本身的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然而,黑格尔的体系内包含着某种致命的矛盾:“反映和反映者的关系全然不是同一性的关系,而且不能还原为黑格尔的‘我=我’或‘我是我’的公式。反映产生的不是反映者,那里涉及的是一个在其存在中自己虚无化着的,徒然寻求作为自我消失到自身中的存在……意识是一个具体的,自生的存在,而不是一种抽象的,无可辩解的同一性关系……有一种依赖他人的意识的真理,但是同时意识的存在本身是独立于在其真理之前存在的认识的……意识在被认识之前已在那里。因此意识之所以面对他人肯定自身,是因为它要求认识它的存在,而不是认识抽象的真理……自为是不能被他人认为是自为的……这样,黑格尔的乐观主义就归于失败了:在他人-对象和主体-我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的尺度,正像在对自我的意识和对别人的意识之间一样。如果他人首先是为我的对象,我就不能在他人中认识自己,而且我同样不能在其真实的存在中,就是说在其主观性中把握他。”在萨特看来,这些“路标”的唯一结果就是通向海德格尔所谓的“共在”。也就是说与……一起存在,而不是为……而存在,“共在”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意义:“人的实在的存,在的特性,就是他是与别人一起存在的。这里不是一种巧遇,我并非首先存在以便以一种偶然性后来使我碰见他人……共不是指不同于我的一个人的实在没于世界显现所引出的认识和斗争的相互关系……我们的关系不是一种面对面的对立,而毋宁是一种肩并肩的互相依赖:既然我使一个世界作为我用以为我的人的实在服务的工具复合体存在,我就使自己在我的存在中被一个存在所规定,这个存在使同一个世界作为为了它的实在的工具复合体而存在……而这些工具和工具复合体是属于‘所有人’的,并且是属于我的,因为我是‘所有人’:现成的服装、公共交通工具、公园、花园,公共场所,供任何人藏身用的藏身之地,等等……向我揭示出的‘共在’不是唯一的个体性与别的各种同样唯一的个体性的关系,更不是不可替代的各存在的共同关系,而是关系项的完全可互换性。这些项还没有规定,我没有与别人对立,因为我不是我:我们有人们的社会统一。”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枫林漫步香水 枫林漫步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