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二十余年,张治中在其回忆录中这样写道:“这四项,我当时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条款,而且内心觉得中共确已让步,也确实有合作抗日的诚意,所以心里很高兴,亲笔誊写一份送给蒋看。蒋随即召一次临时的军事会议。会议中蒋先不置一词,只间大家有什么意见。当时发言的大都表示不能接受,甚至有以傲慢态度嗤之以鼻者。他们对第一条,根本就不愿意给共党以合法地位;对第二条,认为一下扩充为四军十二师,办不到!对第三条,倒少表示意见,只说应由政府决定;对第四条。认为措词含混,应该先遵照皓电规定,把军队撤到黄河以北。总之,充满了偏见与近视。在会议上我虽然一再解说,还是拗不过他们。蒋始终既不表示反对,也不说赞同,最后说:‘好吧,再说吧!’这样就搁下来了。其实,本来应该而且可以接受的条款而不接受,只有使林彪将军徒然虚此一行了。”
张治中所言真的是历史本相吗?显然不全是的。他的这部回忆录写于他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之后。因可以理解的原因,他写这段话时字斟句酌了。似乎一直在回避着什么。世界上只有卢梭的《仟悔录》赢得了两百多年基本一致的评语:坦诚。张治中作为一代名臣,两朝福将,在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有不俗的政绩和良好的口碑。我们无意就此段文字对他作出评价。只是因为他这段文字披露的事件太重要了,我们才想把它弄个水落石出。
张治中是把周恩来背出的条件誊写一份,然而他没有直接交给蒋介石,而是交给了参谋总长何应钦。他交给何应钦的这份文件最迟迟不过12月25日晚,因为26日,何应钦已经拿到张转来的四项要求并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张治中没有时间再给蒋介石誊写一份,再说,他把中共提出的条件交给何应钦,由何应钦研究后提出意见再呈蒋介石,才是正确的程序。作为政治家的张治中,他不可能在当时因为共产党的利益越过何应钦。替中共在蒋总裁那里埋什么伏笔。1942年的张治中,应该是中华民国货真价实的大忠臣。12月31日。或者再迟几天,蒋介石才见到下面这份文件。
12月31日,何应钦在送给蒋介石的这份签呈首页上写下这样的文字:“12月26日据政治部张部长治中面交与林彪、周恩来谈话后,林、周所提要求四项,谨将原要求逐项排列,并附具研究意见,列表签呈伏乞鉴核。”
何应钦上奏的研究意见无疑是一份珍贵的当时国民党对共产党真实态度的全息影像。针对中共所提第一项要求,研究意见有三条:一、目前中共党员号称六十万,依估计当亦不下四十万,其分布于前方及潜伏于后方之组织,此外尚有潜伏于党政军各机关之内者,如准其取得合法地位,则尔后不但对其公开分子之活动难予防制,即对其潜伏分子之防制,彼亦可于受到清查时立即公开,以取得法律上之保障。且其党既取得合法地位,则不便绝对禁其于前后方各地,设立机关吸收党员,结果将使防制工作完全失效。二、中共如不解体,而谓其能实行三**义绝无此事,查民国1926年9月22日,中共发表共赴国难宣言,内有一条即系愿为彻底的实现三**义而奋斗,但迄今除曲解三**义外,并谓国民党没有实行三**义,共产党才真正实行三**义。三、所谓中共地区一名词,根本上不能承认,而办党办报更无须中共之许可,假使此点不予注意,即等于承认在中国若干地方尚有第二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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