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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白太阳_柳建伟(第八章(下)) 第(8/9)页

对中共第二项要求,研究意见也有三条:一、查十八集团军原只三个师。‘新四军’原只四个支队,相当于一个师以上,总共不过四个师,而因其自由窜扰自由扩张之结果,以致到处均有奸伪非法部队。故目前在军政方面并非编不编之问题,亦非编多编少之问题,而是编后是否即能收来之问题,尤其是政训是否即能按中央法令办理之间题,(据张部长面告林周谈话时,亦曾谈到此问题,据林周表示人事经理仍欲委任包办,政训人员并请缓派等语)又在军令方面尚有编后是否能听命之问题。至于军饱之糜费尤在其次。二、1926年7月16日中央提示案:“十八集团军除编为三军六师三个补充团外,再加两个补充团不准有支队。”“新四军编为两个师”。此项指示,事先原系根据中共要求,而事后并未接受,现在被等又提四军十二师之要求,我如允予考虑,即使将来不再作更多之要求,而名义饷款给予之后,彼在军政上是否即肯收来,在军令上是否即肯听命,殊无把握,况现在新四军番号业已取消,如再准其编为四军十二师,则无异多予以九个擅自扩军之工具,一经彼等在沦陷区内加以配置,则此十二个师所分布之地方,将变成十二军区,彼等既有正式国军名义,即可发号施令,并征丁征粮,所有地方合法政府,均难以拒绝,且番号既多,扩充更易,其尔后实力将更见扩张。三、1929年以前中共部队所以十分猖撅者,盖因国军与民众均认彼等为国家军队末加防备,以致吃亏不小,现在国军与民众均知彼等非法部队,未为政府承认,已无法蒙混。若中央再允其要求,而给予正式国军之番号,则彼又可以逞其欺骗袭击之故技,恐难免再蹈1929年以前之覆撤。

对中共第三项要求。研究意见有两条:一、(略)二、查目前情况与1929年作提示案时应有不同,当时因国际环境关系,对中共重在羁糜。现则中共绝对不能造反,我如能解决即解决之,如其时机末到,则不妨使其停止于非法地位,留待将来解决之,已无再事迁就予以法律根据之必要,至所谓“其它各地区另行改组”云云。“改组”二字,更绝对不能承认。盖所有非法组织只有取消并无改组,否则随时非法建立,改不胜改,将不知伊于胡底也。

对中共第四项要求,研究意见有一条:查开往黄河以北之命令,乃系一作战命令,并非分割疆土,战后军队即须复员,再开往黄河以北有何用处,且此项命令久末遵行,已失时效,应即取消,借使将来分割制裁,更易收效。至所称“如总反攻时,亦可商承移动”,应明告彼等,军令绝对尊严,随时依情况而颁发之命令,必须绝对遵行,立时行动。绝无所谓商承。如此奇文,国民党高级将领中,只有何应钦、白崇禧、陈诚三人能作出来;如此高远细致目光,只有何应钦、白崇禧二人才拥有;对共产党认识的如此深刻独到,则只有何应钦一人具备。这个三年后享有中国战区受降官殊荣的何应钦,可称得上蒋介石的左右膀臂。黄埔军校筹组时,蒋介石即召何应钦至黄埔,委任何任教部少将总教官。从此开始了蒋何长达半个世纪的合作。军内各职,凡蒋介石迁任,何应钦必是第一替补人选。1926年北伐,蒋介石出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所遗第1军军长之职即为何应钦继任。同年12月,蒋介石任命何为东路军总指挥。1927年3月,何出任第四路军总指挥。蒋介石第一次下野时,何应钦完好无损,任过讨伐唐生智第一路军总指挥。蒋介石复出后,何应钦出任北伐军参谋长。中原混战时期,何应钦出任军政部部长兼郑州行营主任。1931年至1933年,何应钦亲自指挥布置对中央苏区红军进行了第二、三、四次围剿。如果说1935年蒋介石完成了关内中国的基本统一大业,何应钦无疑该算第一大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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