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小不是我的过错!实在是我惹不起那个超级变态大恶魔啊!最最要命的是,只要碰上跟那个家伙有关的事,我一定会万分的倒霉!连穿越女主万试万灵的定律都会失灵!“别怕,司葛儿人蛮好的。”
都亚拍拍我的背,安慰我,我仍紧紧抱住她不放,这会儿,都亚可是我唯一的救命符,却听到我们这边的阿弦哈哈大笑:“司葛儿,没想到你的名字能把人家小姑娘吓成这样,你这无冕之王当得太失败了,哈哈~”阿弦,其实原名弦一,阿弦大约是同伴们对他的昵称。
他也是龙骑士,实力比都亚还要高一些,使一把重剑,穿一身暗金色的重甲,为人粗犷豪迈,就是心肠很直,照实说,就是一大老粗,平时,他就一直走在最后,存在感不强,有时,我甚至都忘了有这么一号人物与美丽大方的都亚同路呢。
最奇怪的粗性子的他,两只大耳上挂着一对金制的镶钻耳环,银色透明的晶石在圆环上有秩序地嵌着,精美如一件上好的欣赏品。
如此强烈的视觉冲击,让人不得不留意那对耳环,太过秀美一如女孩的饰物。
他有一个最崇拜的人,龙族的大祭司,每次用餐前,言必感谢大祭司让他降临到这片大陆上。
除了这点婆妈的小毛病,阿弦可说是个极好相处的直汉子。
“艾尔塔,这个庄庄是你说的那个庄庄吗?上神,你说她聪明勇敢有侠气,我怎么一点也看不出来?!就她那副白痴样,你眼睛长到头顶上去了?”听听,我猜得多准,美人原来有嘴坏的毛病。
这个时候,即使听到艾尔塔这个佣兵公会中最年轻最英明最有前途的领导,也丝毫吸引不了我的注意。
“司葛儿!就凭她能忍受地狱之火长达七年之久,也比你这个空有外表的自恋狂强上一百倍!”都亚毫不客气地回敬,我听了暗喜不已,听这话,他们应该早就认识,而且交情还不错,安全有保障啦。
忽然,一个猛力,有人把我从都亚怀里抢过去,上上下下仔仔细细从头到尾把我打量了不知几番!嘴里不住地说着“厉害厉害!”妈呀!这个猪头男是谁?一开始真被这个白痴猪头吓了一大跳,后面,我就知道了,他就是司葛儿!原来他把自己裹得百般严实,不是为了遮住容貌,而是为了遮住他的蠢样。
“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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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个好命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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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关生死,我马上判断出:能把一代‘佳人’揍成连他妈都不认识的猪头样,除了那个变态,绝无他人!我死命甩开他拉住我的手,甚至出脚踢他才把这个白痴傻瓜赶开,然后,跳上骑兽,躲进都亚的怀里,抱住她怎么也不肯松手,任由那个吃达菲斯N次亏还学不乖的家伙在下面发神经。
“唉,庄庄,你别躲呀,难得咱们两个被达菲斯那混蛋期负的可怜蛋碰在一起,咱们交流交流啊,你不要只在心里骂那个小鸡肚肠的报复狂啊,要骂就应该学我一样,正常的骂,大方的骂,坦白的骂,痛快的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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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庄庄,学我骂!那个混蛋、变态、臭屁、有报复癖。
。
。”
“轰!”怎么回事?我听得正起劲呢,我当然是不敢开口骂的,但有人愿意骂,我还是听得很舒坦的。
“我诅咒你!达菲斯!你他妈。
。
。”
“轰!”司葛儿再接再厉地怒吼,往往他还没开口,就有一阵猛烈的打雷声阻止了他,说不好奇是假的,但我怕看到那个黑袍子,打雷声一响我就吓得闭上眼睛,司葛儿一骂我就直打哆嗦,直到都亚他们发出乐不可吱的大笑声,阿弦毫不掩饰的取笑声响起。
我先用精神力探测了一番,仍是我们七个人,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披风拉开一条缝,小心地打量外面:一个浑身乌黑、全身上下没一处完好的人,站在离我三米远的地方,张着嘴无声地念叨着,他的头顶上,飘着一朵黑黑的云,云层里时不时闪过一阵阵地电花。
如果看到这一幕我还不了解情况,那我就白怕了达菲斯。
那个被雷劈被电打的人中了达菲斯的变态诅咒!可怜的司葛儿!原来你跟他的过命交情原来是这样子的呀,可怕的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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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传奇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