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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之枪_余云飞(第二十七章 愁云) 第(2/4)页

混蛋,你只要上一次,以后我就让她每晚都离不开你!可恶!假如我没有在那个魔女身上用光魔力就好了!杰夫,我不会放过你的。”

欲望之神在破口大骂的同时,已经在盘算着以后怎样在杰特身上捞回好处!※※※五天后,杰特私兵团的军营中,司令部。

“啊!太鹰!是了,我们的军队用什么番号好呢?”“杰特!你有时间担心这个,不如想想怎样弄钱!”太鹰冷冷地答到。

“什么!你不是说过,军费由你来解决的。”

杰特愕然。

“我是说过。

但是,出了问题:原来每个私兵团成立的时候,军部都会一次性发五万金币作为启动基金。

大概是庞勒斯家族的关照,我们只有两万金币。

所以我的赚钱计划,由于资金不足,现在行不通了。”

“什么!”“还有,这座荒山附近,都是和庞勒斯家族关系密切的贵族封地。

他们从三天前开始,向路过的所有人征收赋税。

附近想参军的人,大部分都被高额的赋税吓跑了。

所以,预计我们顶多能够征集2000名新兵。

还有,我们的预算太低了,不要说请魔法师,连好一点的弓箭手也请不起。”

“还有什么坏消息?”“附近的武器全部升价。

所以,我们现有的4500名士兵的装备,还停留在铜剑加木盾的水平。

还有,粮食也升价了。

我们现在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

这样下去,用不了三个月,我们就会完蛋。

而且,我们不用指望拉兹那个穷鬼,可以借钱给我们,他也要用钱在他自己的新军上。”

“真是遭透了!这还不算,如果军部让我们去打尼亚哥夫或者阿里斯托尔的话……”“算了!在这里干等也没用。

杰特!我出去看看有什么人来参军好了。”

太鹰转身出门。

※※※太鹰刚走了几步,突然,一股强者的气息传来,让他马上警觉了起来。

前面,在一个士兵的带领下,几个‘新兵’慢慢地向司令部的方向走过来。

当先一人,银色长发随风飘起,蓝色的瞳孔中,散发着冷酷的光芒。

左边一人,全身包裹在一件黑色的法师袍当中,但是他身上散发出的强烈魔法波动,说明他的实力起码达到大魔法师的水平。

右边那个金发的银甲女剑士,全身散发出淡淡的金色斗气。

最后那个浅蓝色头发的女剑士,虽然没有前面三人那么厉害,但身手同样不弱。

奇怪的是,现在大热天,她却穿着一副密密实实的全身盔甲。

怎么回事?是庞勒斯的杀手吗?不可能,有这样实力的家伙,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把我和杰特杀掉。

太鹰心中暗暗吃惊。

银发男子在太鹰面前站定。

这时候,太鹰把异能用到自己的眼睛上,看到了在前面三人右肩上的灵魂标记。

哦!是血斧!那么,他们是杰特的旧部!自己人!看到太鹰眼睛的异样,三人同时吃了一惊。

但他们也看到了太鹰衣服上,代表参谋的飞鹰图案。

就这样,太鹰和银发男子,静静地互相打量着对方。

强大的气势从两人身上涌出,把附近的人都压得透不过气来。

但是,谁也无法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透过眼神,太鹰看到的是冷酷!而银发男子看到的是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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