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文拟制流程
公文的拟制是一个严格而完整的过程,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基本环节。在拟制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公文的行文规则的要求。公文有着自己特定的格式,在拟制时要符合公文的格式要求。
(一)公文的起草
凡以党委或党委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公文,由某一职能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应由该部门负责公文的草拟工作;全局性或综合性的公文,由党办秘书负责拟稿。凡以党委或党委办公室名义行文的一切公文,无论文稿由何部门草拟,均由党办负责处理;各部门不得将草拟的文稿直接送领导签批。
公文的起草要注意以下事项: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公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的,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要注意对公文的校对。以定稿和格式设计要求为基准,对校样(反映印版全貌的纸样)进行全面核对检查,以发现并纠正各种错漏,确保文件质量。校对方法主要有三种:对校法、折校法、读校法。所有文件至少要进行四次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后,方可印发。
以党委和党委办公室名义行文的文件、党委办公室起草的文件,由党委办公室进行校对;部门起草的文件由起草部门进行校对。
(二)公文的审核与修改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办公厅(室)应及时审核。一般来说,审核要在行文、内容、政策法规、文字和体力格式方面把好关。
审核与修改要注意以下重点:
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符合规定。
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审核公文稿件时,对上述方面出现的不妥之处,须逐项加以修正。不属原则性问题、无须做大改动的,由办公室修改;属原则性的问题或具体业务问题的修改,应附上具体修改意见退交拟稿部门修改,核稿之后,应注明印数(包括存档数)。对改动较大文稿,应由拟稿部门誊写清楚,经办公室秘书科复核后送主管领导签发。未经办公室审核的文稿,不得越级送领导签发。
审核文稿应把好五关
行文关 确定是否需要行文,以何名义行文。
内容关 审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观点是否正确。
政策法规关 审查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已经公布仍在执行的政策、规定有无矛盾;如属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建议,按照职责权限是否经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或有关部门研究,是否需要废止现行有关政策、规定。
文字关 审查文字是否条理清楚、合乎逻辑;遣词造句、标点符号、数字及计量单位、人名、地名、专用术语是否准确、规范。
体例格式关 审查拟定的公文文种、标题、主送单位、抄送单位等是否符合规定。
(三)公文的签发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