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年的那些汉奸们,恰恰就不知道纪律为何物,更没有约束和底线的概念。试问一群小义失节、道德败坏的人,又何谈家国大义?
也正因为这些血淋漓的教训,我们才体会到了纪律的重要性,在军警系统中,真正意义上的纠察与督查这两种职业,也才应运而生。
理解了纠察与督查存在的意义,我们再来谈谈他们工作的性质。
严肃处理内部的违法违纪的行为,这是纠察与督查分内的工作,更是他们存在的意义!
换言之,如果不能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那么这两个部门就同旧社会的宪兵组织一样,完全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当然,以上这些听着比较伟光正,但其实说的比较笼统,而且这都是对公而言的。
如果要再进一步深入探讨纠察与督查的性质,尤其是针对纠察与督查个人得失进行探讨的话,其实纠察与督查这种岗位个罪人的活。同时还进退两难,很容易里外不是人的那种。
为什么?因为你秉公执法,那就势必会得罪部分不守纪律的同事,以后他们很有可能会在别的事儿上给你使绊子。、
可你不秉公执法,那你一定会得罪领导(领导授意的除外),甚至会打碎了自己饭碗。而且打了饭碗之后,那些不守纪律的同事最后也不一定会感激你。
秉公执法得罪同事,不秉公执法,得罪领导,甚至会打了饭碗。这个就不多解释了,其中缘由谁都能想明白。
可为什么不秉公执法,甚至放了那些不守纪律的同事一马,连自己的饭碗都打碎了,可他们到了最后却不感激你呢?
在这里,我们用个看似不恰当的比喻:
这就像兵和贼一样!他们在本身存在不可调和矛盾的同时,兵这个职业也因为管束贼的行为而留存。
可突然有一天,兵不管贼了,放任贼去胡作非为,那么你觉得这个兵还能混下去吗?
当他混不下去了之后,你觉得这个贼是会感恩兵的宽容呢,还是嘲笑兵的愚蠢无能?
我想,应该是后者。
一个道理!如果督察和极个别不守纪律的坏家伙一团和气的话,那么他们这个工作也不用干了。
都干不下去了,那他也就啥啥不是了!
既然如此,那么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他还能指望那些极个别不守纪律的坏家伙,能和他有个屁的交情?
换句话说,也不想想那些不守纪律的坏家伙,都是些什么样的烂人?跟贼谈交情,这脑子不是有病吗?
所以,只要是脑子没病的纠察与督查,在对待这种事儿上,一般都不会留什么情面。哪怕是那些极会做人的老油条,也不会轻易给对方留情面。
要知道,经常办你,这是本分;在不影响自身的前提下,偶尔一次违心的不办你,这才是交情。
纠结吗?但无奈的是,这是现实存在,存在即合理。
我看得出来,黄警官起初肯定是想办陈广志的,因为这是黄警官的本分。至于到时候卖不卖他交情,是秉公执法,还是轻描淡写的放他一马?那就要看黄警官对与工作性质与人情交往之间矛盾的把握程度了。
可现在黄警官具体是如何打算的,他是想坚持自己的信念,还是在压力下违心的放陈广志一把?甚至更违心的去成为他某种意义上的帮凶?此时的我不得而知,而且也不是我该首要考虑的问题。
我现在应该考虑的,是我和孙静以后会不会继续被陈广志找麻烦!以及他一旦继续找我们麻烦,又应该去怎样去应对。
不是我杞人忧天,是我很明白,能给督察试压,这说明陈广志应该是有点背景的,而这才是我最担心的事儿。
见我迟迟没有回话,黄警官轻咳了一声,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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