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奶酪一蹬后腿按住她的大腿,挺着阴茎对着她的小腿就“干”了起来,寝室里立刻响起芊歌的悲鸣惨叫。
“啊啊!流氓狗啊——”
“哈哈哈哈——”
“真是狗随主人一样的色啊。”
“芊歌,我记得你之前也不怕狗的呀,你还很喜欢它们两个吧?”
“呃……和狗做这种事情……我实在是没法想象。”
“你没有养过狗吗?”贝乐问她,天真的眼神就像一条金毛狗在看她。
“没有。”
“真可惜。不过人和人就是不一样,就像我没法和人类做爱一样。”
“贝乐你……没有人和人类做过?”
“嗯,第一次就是和狗老公做的啦,然后在南大陆游历期间也是天天和遇到动物做爱,如果能把兽交的经历和技巧写成一本书,估计应该能成为兽交圈的经典吧——可惜我不太会写东西,芊歌,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出本书呢?”
“我、我?算、算了吧……我没有时间。”
要听这个兽交女滔滔不绝地和她讲兽交经历,芊歌感觉简直就是地狱酷刑。
“没事没事,我就随口一问,出书哪有当黑天鹅有意思,来来,别骚扰芊歌了,老公们,舔舔~”
贝乐说着,大剌剌地用胳膊肘撑开自己的两条腿,双腿敞开门户,两条狗“呼哧呼哧”更加兴奋,再度被敞开的洞口飘散的味道吸引,立刻兴致勃勃地过来舔她的私处和肛门,贝乐随即快活地“咯咯咯”扭着腰直笑,芊歌看到这副画面是在叹为观止。
比起来她的双乳就像是大份量的秘制烤肉,而芊歌大概只是算是袖珍的宫廷奶黄包,十根脚趾的指甲盖涂抹少女粉的指甲油,双脚纤长,宽大且肉感,她经常赤脚走路的她,所以脚底免不了留下脏痕,但是她的那种天然肉感的平滑,却显得更有活力和些许野性的美感,她的脚趾快活地拨弄着,前脚掌和脚后跟都圆润肉感,脚底永远都是健康饱满的肉红色。
“那你呢?洛莎,你不想裸吗?”
“裸?”
洛莎正在试穿一件新的黑色皮质短裤,在镜子前完全一套女王的装扮,她本身对SM并没有特殊的兴致,只不过在营业做“女王”,原因是一边用高跟鞋踩奴隶们的屁眼,一边责打他们的屁股,更容易为那些精液奴隶们提高精液的产量,刺激越强烈,射精也越多,夜店主打的就是特殊的性癖,像是洛莎这种女高中生身材的女大学生当女王,比起年上御姐做女王的传统模式让那些抖M们耳目一新,出货量也更多。
“我又不像你一样,随时有两条欲求不满的狗老公要,我只有去俱乐部的时候偶尔裸着身体走来走去,不过毕竟SM嘛,大多数时间都是奴隶们在裸,女王还是要保持威严穿皮具的。。”
“哈哈,让我摸摸SM夜店女王的腰和大腿——哈!洛莎的屁股好紧致的!”
“别碰我!我又不是女同性恋!”
“哈哈,都是女孩子嘛,摸摸腿摸摸屁股又怎么了?洛莎真是朵带刺的玫瑰呀。”
除了喜欢和狗交媾这个超乎常人的爱好,似乎贝乐没有什么让人不喜欢的地方。当然“奇怪”这个概念也是相对而言,如果芊歌告诉她关于恋父的事情,大概贝乐也会觉得不可思议地张大嘴巴:“你居然想要和自己的爸爸做爱!?”贝乐如果知道洛莎对于精液痴迷程度大概也会震惊,她也是漫不经心地说自己喜欢精液,贝乐也没亲眼见过她在精液池里游泳。
贝乐的父亲和母亲都是古生物学者,常年在在南大陆勘探地质,据说他们都支持南大陆生命起源说,不断发掘古生物的化石来支持他们的学说,她在南大陆待的时间比本国还长,每当芊歌说起自己对于南大陆的向往和怜悯,她也都是挠挠头流露出不解的神情。
“那里明明是天堂啊?为什么你觉得那里过的很惨……”
毕竟对人类不是很感兴趣,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丛林里徒步旅行,对于南大陆的人文她只是略知一二,她不清楚当地的部落间的区别,却对动物的分布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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