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说他根骨不错,想收他做徒弟,并在他面前单手劈断三块罗在一起的方砖。沈三情把老者惊为天人,想也未想,就地磕三个响头,拜了师傅。老人一身绝技甚是了得,尤其一手快刀,在江湖上赢得“闪电刀”的称号。沈三情学艺十年,后来老人病逝,加上他业已成年,若不剃度无法再住在寺院中,于是他开始在社会上游荡的生活。
武术并不是手艺。他空有一身本事,但没有文凭,只能在社会地层混迹。由于他打仗厉害,时常有一些地皮流氓找他帮忙打架,在一次争斗中,他认识了刘剑冰,后者也是孤儿,两人又同为学武之人,身世、背景相似,脾气、秉性又合得来,一见如故,很快成了极为要好的朋友。
他自小无家,出身底层,受尽人们的冷漠与白眼,所以当杜小凤让他把无忧社当成自己的家时,他很是震惊,同样,杜小凤给予他的信任,也让他找回自己久违的尊严。这时,他开始发现,自己选择的道路是正确的。
沈三情心有感触,看看其他人,暗中一叹,说道:“谢谢老大的好意,我在社团中是新人,责任电组有些不大合适吧?!”
杜小凤摇头笑道:“没有什么不合适的!我看重的是能力,而不是个人加入社团的时间长短。”
张松林随意说道:“只怕有人会不服啊!”
杜小凤脸上笑容瞬间收敛,两眼射出寒光,冷冷问道:“谁会不服?”
张松林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在杜小凤冰冷的目光下,他背后生起一丝寒意,呆了半晌,忙摇手道:“我只是随便说说的……”
杜小凤冷道:“如果有谁不服气,就找三情比试一下,看你能不能胜得过他!”
他话刚说完,从地上拣起一根粉笔,甩手扔向沈三情。
“啪!”沈三情不躲不挡,直挺挺坐在椅子上,任粉笔打在自己的额头。
众人皆为之一愣,不明白杜小凤在干什么。
杜小凤无力地敲敲脑袋,目视着沈三情良久,苦笑问道:“你怎么不出刀把粉笔打下来?”
他扔出粉笔,是有意让沈三情在众人面前演示一下自己的刀法。他的刀法,杜小凤见过,是特意让他演示给自己看的,看过之后,他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快!他相信,他的刀法足可以震慑住在场的所有人,封住每个人的嘴巴。
沈三情摸摸额头被粉笔打过的白色痕迹,他淡然道:“你并未让我出刀。”
杜小凤垂下头,不知道该气他,还是该笑他,怎么能有这么死性的人呢?好一会,他抬起头,无奈而笑道:“好,我现在让你出刀!”
“恩!”沈三情答应一声,双手自然下垂,上身微微前倾。
人们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地紧盯着他。
几天来,大家都听说沈三情的刀法如何厉害,但厉害到什么程度,谁都没有见识过,现在听说他要出刀,忍不住仔细观察起来。
杜小凤低身,又拣起一根粉笔,用手指弹了弹,说道:“三情,小心了!”
说着,他一抖手,将粉笔甩出。
这次,他用得力道比上回大上许多,而且,也想看看他的刀有没有自己扔出的粉笔快。
“唰!”“哒、哒!”
人们只见寒光一闪,接着冷风扑面,再看粉笔,在空中一分为二,落在桌面上,断口处光滑无比,好象被机器分割过一般。
再瞧沈三情,手中多出一把一尺多长,将近三寸宽的钢刀,刀身明亮,不时闪烁森光。
人们仅仅看到了他的刀,至于他是怎样拔刀的,在身体什么部位拔的刀,除了杜小凤,谁都没看清楚。
好快的刀!好恐怖的刀法!众人心中一寒,暗打冷战。
人人都在心里琢磨,如果自己和沈三情对战,恐怕连自己最后是怎么死的都未必会清楚。
“啪、啪、啪!”杜小凤鼓掌叫好:“快!好快的刀法!大家认为怎么样?”
众人没有说话,一各个直勾勾看着沈三情发呆。
杜小凤笑道:“这样一个人才,做电组的负责人过分吗?我觉得屈才了倒是真的!松林,你说还有人会不服气吗?”
“开……开玩笑……”张松林咽口吐沫,结巴道:“如果谁要是不服气,我第一个跟他急!”
“哈哈!”杜小凤仰面大笑,心中赞叹,这就是实力的表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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