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鹊巢,作威作福。
可梁应方只是看她一眼,说:“拖鞋摆好。”
她便笑嘻嘻地应一声,下一次照旧踢得乱七八糟。
北京很大。
红墙、湖水、胡同、旧树,都叫她看得眼睛发亮。可她最喜欢的,是在这座陌生的城里,有地方可以回。
推开门,屋里有人。
或者,就算他还没回来,她也知道他会回来。
这个认知让她的心里有一点飘飘然的幸福。
那一天,她在藏酸酸糖。
那是一种纯添加无天然的垃圾食品,吃完了之后,不仅舌根酸得发麻,连整个舌面都是一层诡异的紫色。
所以梁应方管得紧,不让她吃。
可沈确喜欢吃。
所以她决定把糖藏起来。
这一颗,那一颗,东塞一点,西挪一点,仿佛这样便能瞒天过海。她蹲在柜子前翻翻找找,活像一只为过冬储粮的小动物,忙得很认真。
直到她拉开最里头那格柜门的时候,动作忽然停了一下。
里面安安稳稳地放着一个小盒子。
红色的,丝绒面的,精巧得有些过分。
沈确愣了愣。
她不应该打开的。
她会后悔打开吗?
然而,她打开了。
盒盖被掀开的瞬间,金属在丝绒上压出一点圆润下去的光。
沈确没有动。
她看着那枚戒指,脑子里先是一片空白。过了好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这是梁应方和他前妻的婚戒。
空气忽然变得很静。
她的心却在发烫。
那是一种很实在的、从耳根烧到心口的羞耻。
她觉得自己太过分了,太没有规矩,太没有礼貌了。明明在别人家里,却没经过他的同意,乱翻东西。
这是不合适的。
恍惚中,她又想起从前梁应方说“我离过婚”。
但那时,她总觉得那只是他拿来推开自己的话。
和“你还小”一样,和“我年纪比你大很多”一样,都是有道理、却不妨碍她继续喜欢的理由。
直到这一刻,她看见那枚戒指,才忽然明白,这句话原来不是一句话。
它是一段真实存在过的人生。
是他的过去。
是他在她来之前,就已经和另一个人共同走过的年月。
她以前并不懂。
晚上,梁应方回来了,依旧是和她一起吃了晚饭,饭后,电视打开着,放着《新闻联播》,沈确不看这些,往常时候,她喜欢跑到自己的小世界里面,翻看着她的漫画书。
但她今天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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