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可就彻底洗不白了。
“你说,咱俩要是真回不去了,咋整?”
程咬金一口将肉干放进嘴里,不断咀嚼。
“咋整?接着干呗。”
“反正咱俩手上也不干净,回不去就回不去,在李家混个前程也不错。
李元吉那小子虽然不咋地,可出手大方啊。
你看咱俩现在,要钱有钱,要人有人,比在瓦岗那会儿强多了。”
“你他娘的倒是想得开。”
程咬金骂了一句,却也没再多说什么。
尤俊达说得对。
回不去,就接着干。
反正这世道,谁不是走一步看一步?
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活着就行。
“程将军,有人来投军了,是个会把式的。”
一名士卒快步跑来,气喘吁吁地对程咬金说道,脸上还带着几分兴奋。
这些时日来投军的人不少,可能被称作会把式的,还真没几个。
大多是些吃不饱饭的流民,拎着根木棍就来充数了。
“知道了。”
程咬金从城墙根下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土。
他朝尤俊达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前一后,晃晃悠悠地往城门口走去。
一路上,程咬金还在琢磨。
会把式的?
会到什么程度?
比划三招就喘粗气的,他见多了。
到了城门口,果然看到一人在那儿等着。
程咬金上下打量了一番,心里咯噔一下。
只见那人约莫三十左右的年纪,身量极高,比寻常人高出大半个头。
一身素白的袍子,干干净净,不沾半点尘土,在这风沙漫天的涿郡显得格格不入。
腰间束着一条银丝带,脚蹬一双黑色快靴,整个人利落得像一把出鞘的剑。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手中那杆银枪。
枪杆通体银白,隐隐泛着寒光,枪缨鲜红如血,在风中轻轻飘动。
枪尖锋利无比,阳光一照,刺得人眼睛发花。
程咬金走南闯北那么多年,自然是识货的。
这枪,不是凡品。
他心里顿时警铃大作。
何止是会把式的,这明明是个高手!
高手里的高手!
这可不兴招入麾下啊。
一旦让其加入李家,岂不是壮大了李家的势力,到时候朝廷那边更难对付。
必须得将其赶走,最好是赶到朝廷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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