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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谁能比我更不择手段!_喜欢军鼓的海刺龙(第2章 复仇) 第(2/3)页

那个寒风刺骨的午后,他蜷在丁家大宅后门的墙角,已经三天没吃东西,肋骨在穿越时摔断了两根,每呼吸一下都疼得像刀割。

然后他看到了一块被人扔掉的馒头。

硬得像石头,散发着馊味。

他用尽最后力气爬过去,颤抖着伸出手。

指尖即将触及时,一双绣花鞋停在他面前。

陈易抬头。

那是个十六七岁的丫鬟,穿着淡青色的棉袄,容貌清秀。

正是小莲。

小莲低头看他,眉头紧皱,眼中满是厌恶。

“小贱种!滚远点!臭死了!”

她尖声道,“你也配吃东西?像你这种小畜生就该死在阴沟里!”

她俯身夺过陈易手中那一块馊馒头,左右看了看,顺手扔进隔壁院墙下的狗食盆里。

一只黄毛土狗立刻扑上来,一口叼住。

小莲回头朝陈易啐了一口,挎着篮子进了丁家后门。

陈易躺在冰冷的地上,看着那只狗。

狗也看着他,喉咙里发出护食的低吼。

浑身疼得发抖,心里却异常清醒。

他记住了这张脸。

后来,陈易找到了那条狗。

狗很聪明,把馒头藏在窝里的干草下面,留着下一顿吃。

陈易找了一块石头,在石墙上磨了整整两个时辰,磨出一头锋利的尖角。

他握着那块石头干掉了那只狗。

陈易跪在狗尸旁边,大口喘气,浑身发抖。

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怕的。

他趴在那儿喘了很久,然后爬起来,在狗窝里翻找。

然后他找到了被狗吃剩下的那半块馒头

然后他把那条狗拖到巷子深处,生火,剥皮,烤了。

那是他穿越以来,吃的第一顿饱饭。

肉很柴,带着股土腥味。

但他一口一口,全吃完了。

吃到最后一口时,他看着手里的骨头,忽然笑了。

笑完之后,眼泪就下来了。

十三岁,肋骨断了两根,杀了一条狗,抢回了半个馒头。

在那个寒风刺骨的夜里,他蹲在火堆旁边,看着自己沾满血的手,明白了一件事:

在这个世道,人和狗没什么区别。

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他将自己卖给了一个小赌场当杂役。

他学会了求饶,学会了忍耐,学会了讨好。

也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阴谋诡计。

他一步步往上爬,从杂役到打手,从打手到账房,最后设计弄死了原来的老板,接管了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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