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约”顾名思义,就是废除中国与各国的条约,也就是说,废除那些不平等条约。
我在谈判之前,曾经专门听取过顾维钧关于“废约”的意见。
顾维钧是民国著名的美男子,在军政府里也享有“美名”,为人洁身自好,与未婚妻张氏结婚后,感情一直很好。然,我对顾维钧的感觉,却不怎么样,最初的原因已经忘记了,但坏印象却保留了下来。
顾维钧西服笔挺,礼帽放在旁边的小矶上,在那里一坐,可以说,面冠如玉,风度翩翩。顾维钧还未开口,先是露齿一笑——八颗牙齿。
“‘废约’主要关系到几项内容:领事裁判权、关税、债权、租界和驻军。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关键在于关税。领事裁判权、债权、租界和驻军,都不是大问题。”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解释道:“其实,各国领事也是要面子的。在行使领事裁判权的时候,不会过分偏袒。对于是非曲直,还是基本公平的,偏袒多半是在赔偿金额上作文章。这样一来,领事裁判权就不牵涉到各国的实质利益。
联省多年来的司法建设,成果显著——法律完善,司法独立、审理公开透明。各国的使节,都基本对此表示满意。所以,这不是问题。
关于债权,我国不会都否认,也不会都承认,各方多半会达成妥协。毕竟,事关国际信誉,谁也不会过分。这是要公开摆在桌面上,摆事实,讲道德的。
驻军也不是问题,驻军的重要原因,是为了维护各国使节和侨民的安全。军政府在这方面信誉良好。而且,以国防军的战斗力,区区几百的驻军,根本不足为凭。所以,除日本外,其它国家的驻军问题都不大。”
我听到这里,就插了一句,“日本驻军,你不用放在心上,我会解决。哦,你继续。”我歉意的作了个手势。
顾维钧接着说:“租界问题,想直接废除,恐怕不太容易。但是如果想插手进去,则不难。
……
关键问题还是关税。
……”
顾维钧神采飞扬,颇有一切尽在掌握的信心。我在心中暗自称赞,顾维钧的能力确实有。所以,即便我有几分不喜,却也包容了下来。其实,顾维钧曾给我讲解过关税的问题,只是没有这么详细而已。
***——
青岛冲突之后,我与日本人达成协议不久,就想迫不及待的想派出军队,强行收回海关关税的控制权。
关税对一个国家,是很重要的。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穿越前,中国刚刚“入关”——这“关”就是关税的关。那时候,中国一片“狼来了”的呼声,各行业都面临着重新洗牌。由此可见,关税对一个国家经济的影响有多大。
然,二十世纪初的中国关税完全掌握在外国人的手里。
1842年,《南京条约》规定,中国不能根据本国的利益和政策单独制定税则,必须与英国“秉公议定”。确立了片面协定关税原则。1843年,制定《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议定关税率,清廷提出的税率被英国代表否决,按英国的意见,中国进口税率为5%的从价税。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规定: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此后,中国每次修订关税,都是只有在16-17个列强一致同意后,才能实施。
1860年《北京条约》规定:对英法800万两的巨额赔款,由中国关税收入内扣缴,一年分四次,每次交关税收入的1/5;1877年英国对华500万两贷款,指定海关税收作担保。关税成为对外赔款及借债的抵押品。
辛亥革命时,为确保中国对外赔款和外债的偿还,列强擅自决定将中国关税收入分别存入汇丰、德华、道胜三家外国银行,并由其组成的“海关联合委员会“实行外籍税务司代收关税代付债款的办法。
我有意全面改变这一现状,以驻军强行将其收回——当然,这是不现实的,当时的情况与现在有很大不同。
故,我与顾维钧说起此事时,顾大惊失色,连声道:“不可!不可!”
我仔细一问,却是我想差了。
“第一,关税的种种,都是有条约约定,无论公平与否,事关国家信誉,不可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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