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时候,他们来到一个偏僻的村落,落脚在一户人家。
其实是宇文玄逸在街上见义勇为,救了那个卖柴的青年。那青年极为热情,非要他们到自己家里坐坐。
盛情难却,宇文玄逸见那青年也算忠厚,而小镇因为穷僻,少有人来,连客栈都没有,所以思量着去青年家住上一夜,事后重金酬谢。
青年叫小安,家中只有一五十多岁的老母,见儿子带了双神仙样的人回来,眼睛都亮了。
寒门小户,实在烧不出精致的饭菜来配这两个精致的人,但已是竭尽所能,也胜在可口。
吃饭时,老太太不停的给二人夹菜,不停的跟他们说话,待听得宇文玄逸年方二十五岁,便掉头数落儿子:“你看看人家。我早就说过,要好好念书,到时当了官,发了财,取个漂亮媳妇。可是你,也是二十好几的人了,还打着光棍。既是没那个造化,娘也不强求,可是但凡介绍的姑娘,你不是嫌这个就嫌那个,我真要被你活活气死了!”
小安抬起眼睛瞅了瞅苏锦翎,脸一红,埋头吃饭。
宇文玄逸一见他瞧苏锦翎的眼神,心里顿时不舒服,若不是碍于这附近人家稀少,就要拉着苏锦翎走了。
饭后,小安专门让出自己的房间给他们住。
苏锦翎瞧宇文玄逸脸色难看,知道他心里别扭,就小声打趣他。
他也不理她,只细心的将屋子检查个遍。
苏锦翎叹道:“不过是正常不过的普通人家,不会藏着机关刺客的。”
“难说,你看那人的眼神就不像普通人。”
“人家将房子让给你,自己去睡柴房,你还这样说人家!吃醋就是吃醋,干嘛不承认?”
“我吃醋?”
“难道不是?”
宇文玄逸见她眼睛都笑弯了,暗地磨了磨牙,忽然一把将她抱过来。
“你干嘛?这是在人家……”
苏锦翎一把打掉他的手,可是那手旋即解了她的衣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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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已是深更半夜,苏锦翎依然在翻来覆去:“蚊子太多,睡不着。”
荒山僻野,自是没有锦绣罗帐。宇文玄逸倒不在乎。行军打仗,再艰难的环境亦等闲而过,可是苏锦翎……
“过来……”
他环住她的身子,将脸埋在他胸前,又捉了她的小手放在衣襟里:“睡吧。”
蚊子果真不再吵她了,可是第二天早上,她在宇文玄逸的手臂上发现了许多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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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蚊虫叮咬,宇文玄逸略有不适,小安一家亦热情挽留,所以二人又住了几日。
不过这几日宇文玄逸相当不开心,因为小安总盯着苏锦翎看,胡子拉碴的脸红得好像火烧。
所以在身子刚一恢复他就带着苏锦翎坚决告辞,小安难过得几乎要跪地恳求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宇文玄逸也不好动硬的,于是好说歹说,又留了一晚。
然而晚上,清宁王躺在简陋的席子上,握着苏锦翎的小手,宣誓般的一次次念道:“必须走,明天必须走!”
第二日中午,饭菜极为丰盛,甚至炖了只小母鸡,说是他们要走了,这一顿是践行,为感谢二人的救命之恩。
老太太身子不舒服,吃了两口便回屋歇着了,小安就热情的为二人添饭夹菜。
苏锦翎刚喝了碗鸡汤,只说了句:“我的头怎么这么晕啊?”就趴在了桌上。
“锦翎,锦翎……”宇文玄逸唤了两声,忽然撑住额,费力的望向小安:“你在汤里放了什么?”
“管睡觉的药。”小安搓搓手,笑得有些腼腆。
“你想干什么?”宇文玄逸靠住桌子,强力支撑。
“我,我就是想……”
小安搓着手,一会看他一会看苏锦翎,满脸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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