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现我了,他发现我了。
四肢软绵绵的,李永信接住了我。随之,我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
……
……
我做了一个不短不长的梦。
怎么说呢。
短的梦,比如在梦里坠个崖就惊醒了。
长的梦,比如在梦里把人的一生经历又一遍,封进棺材的时候才吓醒。
而我梦到了四岁以前的事,那是未记事的年纪,我通通梦了个遍。我把这个定义为不短不长的梦。
初度的抓周礼,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小舅舅。他当时不过十四岁,正是青涩阳光的少年。
阿母把小小的我抱到桌上,让我挑一个喜欢的东西。
我对年轻又帅气的小舅舅很是喜欢,于是我磕磕绊绊地爬向他,抓住了他的手。
小舅舅的手布满茧子,他的掌心粗粗的,一摸就是握刀枪的手。
他刚满十四岁而已,我单凭一双手,就知道小舅舅吃了很多的苦,他是个大英雄。
紧接着,梦境跳到四岁那年春节。
十七岁的小舅舅从西北回来,他梳着高马尾,干练飒爽。这次见到他,再无从前的青涩,眉目似乎更英气些,多了成熟和沉稳的气质。
当时的郑府很热闹,小孩子到处跑来跑去,忙着收长辈红包。他们不打小舅舅的主意,因为他未成婚,俸禄还不多,自是空空手回乡的。
没想到,小舅舅只给我一人红包,我紧张又高兴地说完祝福词。他摸了摸我脑袋,接着去找外祖父叙叙旧了。
我梦醒了,映入眼帘的是李永信的脸。
他道:“穗穗,喝水。”
罪魁祸首的关心,令我很是不耐烦。
这里是皇宫,我哪敢那么猖狂,我乖乖喝水润喉。
短暂的美梦后,是无尽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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