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算晚上骑得慢些,小半个时辰也到了,一根火把都燃不尽。
不过……
他突然想到,沈家人似乎从来没问过他们的身份、住在哪里。
就只是当做萍水相逢的客人。
葳蕤闭上嘴,默默接过。
那厢,瑾哥儿又双叒地致起了道别辞:“……招待不周,实在惭愧,请您路上多加小心。”
他侧头觑了沈壹壹下,还是又加了一句:“盼能来日重聚,也容我等稍尽地主之谊。公子珍重,后会有期!”
等客人离去,瑾哥儿还不忘跟沈壹壹解释一番,这次他可不是客套虚礼,而是真心实意。
“后来聊起来才发现,我们还是颇为投契的!”
沈壹壹凉凉地瞥一眼还在那儿喜滋滋多了个“知己”的无知少年。
那是人家已经把你的底细摸清楚了吧?
这种世家出来的人精,要想让别人觉得“如沐春风,一见如故”,可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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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昨天先是徒手捏碎一个玻璃杯,然后又揪掉了车把手,差点以为我那迟来的系统到账了!
果断给路边的栏杆一手刀试了下。
手疼到今天
第112章 大写的草台班子。
葳蕤见自家公子在练字, 把今日送过来的情报放在案头后,就悄悄退了出来。
不多时双城过来,见他守在门口, 小声问道:“公子在忙?”
“在写字呢。”
从“嘤其鸣矣, 求其友声”写到“我有嘉宾,鼓瑟吹笙”,用得还是“沈体”。
葳蕤就不明白了,沈瑾这人看着就挺——嗯, 纯朴的, 书读得似乎还没他多。
也就这笔字能拿得出手了吧?
沈大姑娘倒是灵慧内敛心细如发, 可公子从前对心慕他的女子都是敬而远之,免生事端。
这兄妹俩到底是怎么就入了公子的眼呢?
莫非是看他们年岁尚小,比较宽容?
可郎君随笔写的《小雅》中的这几句, 不是知己难求就是主宾尽欢其乐融融,明显评价相当不错。
虽然想不明白,但就凭能令公子舒心,葳蕤决定自己今后也要多爱屋及乌点。
双城点头:“那我等会儿再进去吧。对了, 公子可说了明日还去沈家那边吗?”
“总不会天天过去吧?”葳蕤皱眉。
旋即想到那对兄妹明日很可能会去爬那什么落红山。
公子说他家现在没个长辈在,还特意吩咐了要派人暗中看护着点。
他想了想:“明日事毕约莫也要晡时了吧,再到这边天都擦黑了。夫人几天没见公子, 想必不肯放人,怎么说也得在家住上一晚。”
双城有点可惜不能接着吃沈家私房菜了。
公子估计还能在别院住些时日,就是不知道沈家兄妹何时回城。
要是能再去两次,看看还有没有新花样就好了。
翌日一早,艳阳高照。
沈壹壹和瑾哥儿已经来到了落红村口。
这次出来,她特意没坐马车,而是调用了庄上所有骡马, 一行十人全是骑行。
这样来去自如,真有什么也能跑的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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