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卜曦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刚要开口说话,忽然看见程英给他舀粥的手指上有条细长的伤口,像是被菜刀切到的,看起来十分新鲜,还泛着红,不由顿住了,目光直直看着她的手,没说话。
程英以为他睡糊涂了才不说话,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又去摸他的额头,“嗯,没那么烫了,应该退烧了。我熬得药就是厉害,喝下去不到半个小时就退烧了。”
也许是她做饭淘米洗菜的缘故,她的手冰冰凉凉的,摸在龙卜曦还有些烫的额头上,让他感觉很舒服。
她要收回自己的手,龙卜曦眷恋地用额头蹭了蹭她的手心,声音低低地说:“辛苦你了。”
手心被蹭得痒痒的,程英一颗心也着痒了一下。
龙卜曦生病以后表现的太过乖巧,长得又很好看,没有往常的阴狠气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十分乖巧的病弱俊美少年,很容易激发别人心里的保护欲望。
程英看到这样的他,说话都不自觉地软了几分,“不辛苦,我受伤的时候,你也是这么尽心尽力的照顾我的,比起你为我做的,我做得这些都不算什么。”
她把粥吹凉,用勺子耐心地一勺子一勺子喂他吃下,看他眼睛一直看着房间桌子上摆得腊肉香肠,她一本正经道:“别看了,那不是给你吃的,你感冒发烧,只能吃清淡的食物,那是给我解馋的,等你病好了,我再做给你吃。”
龙卜曦嘴角微勾,“我不是馋腊肉,我对食物不挑剔,吃什么都可以。我是觉得,你喜欢吃腊肉香肠的话,过两天,我给你多弄一点在家里挂着,你想吃多少就煮多少,不用弄那么少。”
原来是觉得她弄得太少了,怕她不够吃,她还以为他嘴馋呢。
程英也笑了起来,吃完饭,叮嘱他,“你继续睡,我下去洗碗,一会儿我要出去一下,你不用管我。”
龙卜曦盖上薄被子,准备闭目睡觉,一听到这话,眼睛看向她,“你要去哪里?”
程英收拾着碗筷:“送邮件,上个月你们寨子里没邮件,这个月有,我要给龙金的母亲送药。”
龙卜曦安静了一瞬。
很快开口,“我陪你去。”
程英拒绝,“你生着病,跟我去做什么,我只是去送邮件,不会乱走,也不会乱吃东西,你放心好了。你要不放心,你让阿蓝,或者你其他的蛊虫跟着我就行了,反正你又不是第一次让蛊虫跟踪我。”
说到阿蓝,她又想起一件事情,“阿蓝是怎么回事,它怎么跟你一样病恹恹,无精打采的样子。”
龙卜曦没否认让蛊虫跟踪她的事情,“我一直在用我的血,喂养阿蓝,它跟我命脉相连,我有任何感受,它都能感同身受。我不舒服,它也会不舒服,很正常。”
难怪他的手上有那么多伤。
程英目光落在他那惨白无色的手腕、手掌上,他的双手有许多大小不一,已经痊愈留下来的细白刀痕,由于平时手腕上带着银铃首饰,将伤痕隐藏了起来,不注意看,是看不到的。
其实很早以前,程就英看到了他手上的伤痕,她完全没在意。
那时候她跟他不熟,他们生苗深居在大山深处里,以种田、采药、打猎为生,难免会受伤,手上有刀痕也很正常。
可在得知龙卜曦居然以血唤蛊,程英的目光就不自觉地放在了他流血的手掌上。
这一细看,发现他手上有不下于五十道的伤痕,纵横交错着,每道伤痕都很狰狞,不知道当初划破之时,有多狠,有多痛。
他这些年里,究竟经历过什么,要如此不顾自己的身体,一直拿血养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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