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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玩出界_龙吟千秋(第016章 处女真值钱) 第(1/2)页

在泰明和苏倩怡的合作下,周行天很快就拟定了出庭方案和整理了辩护词。

几天内又抽出了点时间,会见了本案的原告,对当事人进行了安慰和表示会尽力做好诉讼工作,为受到伤害的孩子争取足够的赔偿。

周行天决定会同苏倩怡、泰明,一起出庭作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因为这种案件,可大可细,绝不可掉以轻心,官司往往就输在大意间。

周行天在开庭前夜,就用窥天镜进行时空逆转,观测过案件的真实性。被告梁红贤犯罪的手段并不恶劣,相反的还是非常的“温柔”,只不过对象是一些无知的少女而已。

公诉机关所掌握的证据,足够将犯罪嫌疑人送入监狱。不劳自己费心,加上的案卷上所附带的梁的日记显示,这小子在不断忏悔中。只要将被告的辩护律师狠狠吃住,此案就有可能完美地终结。

苏倩怡很不耐烦了,盼望着快点上庭。经过漫长的等待,区初院终于开庭了。周行天和泰明,偕同苏倩怡迈进了庄严的刑事法庭。苏倩怡手提案卷资料,俨然一个合格的美女助手。

泰明毫不在乎,大眼打量着旁听席上的观众。来人众多,好奇者、幸灾乐祸者、愤怒者,不同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构成了法庭上特殊的风景线。

法庭审理正式开始,公诉人宣读了长达十页的起诉书,经过起诉、质证和简单的法庭辩论后,被告梁红贤**猥亵罪基本成立。

漫长的等待后,终于轮到周行天开口。周行天清清喉咙,开口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几个请求:“一、被告梁红贤书面对受害人作出道歉。二、被告梁红贤赔偿受害人每人精神损害费30万元。三、被告梁红贤赔偿受害人每人物质损害费20万元。共计每人50万,八个受害者共计400万元。

理由如下,首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据此,在我们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中,对于这种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赔偿的。因此请求法院遵循事实,依法判决,支持我们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三十万元的诉讼请求。

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1款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我们认为,处(女)膜是一种‘特殊的物质’,遭到破坏应该得到赔偿。为此,我们提出处(女)膜损害赔偿20万元的诉讼请求。”

周行天话音刚落,旁听席上一片哗然。被告梁红贤更是脸都惨白了。

被告所请来的律师站了起来,开口对法官说道:“法官大人,我反对原告代理律师的诉讼请求。请发官允许我发表意见。”

法官目无表情的扫描了一下全场,开口答道:“允许被告律师发言。”

梁红贤的代理律师站正了身子,对着周行天驳道:“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员,我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原告代理律师所提出三十万元的精神损害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需我辩驳。

我现在指出的是,原告代理律师所提出的二十万的物质损害费,更是个荒谬的诉讼请求,处(女)膜价值二十万,这完全是漫天要价,落井下石的荒谬行为。请法院驳回他们的诉讼请求。”

周行天不慌不忙地说道:“我们知道,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我们地要求也不过分,只是区区的二十万,勉强能够抚慰一下受害者及其家属受伤的心灵。”

被告律师跳了起来,说道:“我反对原告代理律师的说法。刑诉法中的遭受物质损失,原告的物质损失并不见得很明显。处(女)膜遭到破坏后,是可以动手术修复的,也花不了几个钱。处(女)膜不能当作索赔的依据。”

周行天好整以暇地说道:“怎么?怎么?我有错吗?我受害人的处(女)膜不是给被告破坏了吗?遭受破坏要求赔偿有问题?”

“我不时说有问题,而是说处(女)膜不能当作索赔的依据。”

“为什么说处(女)膜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处(女)膜不是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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